离婚分割房产证拿不到怎么办-法律知识大全
- 结婚时房权证上写有我的名字,离婚时我为啥分不到房产?
- 女朋友说如果离婚分不到我家买的房子很吃亏,这种三观正吗?
- 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离婚后,另一方有权分得房子吗?
- 没有办理房产证,离婚怎么分割房产?
结婚时房权证上写有我的名字,离婚时我为啥分不到房产?
你结婚不出资买房,男方家庭一辈子才能买套房子,离婚就想分房产,要都是那样的,女人结婚再离婚,离几次婚就发财了!现在的法律会越来越完善的!不会在像以前了,男人结婚的成本高,离婚的代价也高
新婚姻法,在保护财产安全,预防骗婚,或是动机不纯的人。
所以,如果是婚前全款买房 ,就算加上名字,房产也与你无关,增值部分也无关。
增值,也是人家全款付的费在增值。与后面加名字的有什么关系?
所以,结婚 ,就好好过日子,别想靠结婚,离婚发财。
没修订以前的婚姻法,只要有名字,就一人一半,后来纠纷太多,才重新修订了。
女朋友说如果离婚分不到我家买的房子很吃亏,这种三观正吗?
我觉得不合适吧!她结婚奔什么来的,是你家的房子,车子,还是票子,动机明显不存,当然,如果两个按揭买房,还贷,这要求不过份,如果还没结婚就考虑这些,我觉得你得考虑她是否真心和你在一起!
你女朋友还没有跟你结婚,就说这种话,真怀疑她的动机是什么,目的不纯。如果房子是你家或自已买的,和她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她和你结婚只有居住权,没有买卖权,和这样的女朋友结婚,要考虑一下,不然结婚之后有你头痛的。
从你问的问题来看,反映了我们中国女性的一个传统,或者说是女性的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女性在离婚的时候,都会想从爱人身上多得到一点东西,似乎两个人结婚以后,女人都是一种付出,所以在离婚的时候,男人都要给予补偿,这是一种偏见,也是不合乎情理的,反映了女性在离婚的时候,都把目光盯在了财物上,这是多数离婚女性的特点。
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离婚后,另一方有权分得房子吗?
看你生活了多少年。看这房子的来源。过去都是一个人的房本。而是近几年才出现了夫妻双方共有名字。现在婚前一人购买房产。或者父母购买的。婚后离婚是不能平均分的!只有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可以平分的!
如果婚后购买,虽然产权证上只有一个人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共同分割。
如果婚前一方购买,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对应的份额及增值部分财产权益应该共同分割。
这个情况要具体分析。首先这个房子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如果是婚前财产那么之后还贷的部分资金还有房子升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财产那么即使是夫妻一方的名字也是属于共同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也享有一半的产权的。另外还有许多特殊的情况,例如即使是婚后财产但是是一方父母全款购买。或者是贷款部分是夫妻双方以外的人来还贷。涉及到大额的不动产分割建议咨询专业的离婚律师早做打算。
这个要分情况,如果是婚前财产,且房子属于婚前1方全款购买,那么离婚后另一方是不能分到的,如果是婚前按揭购买,婚后月供的,离婚后月供的钱需要分一半给另一方,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离婚后需要分一半的。当然,如果有签有婚前协议,约定房产归属,可以不用分,或者是离婚协议有约定也可以不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婚前购买的为一方的财产,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没有办理房产证,离婚怎么分割房产?
这里要明确一个概念问题,你的房子没有权属证明,是正在办理之中呢?还是因为土地性质或者规划问题不予办理。不过这都没有关系,不管是哪种情况,都可以委托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进行评估,包括这套物业的收益,出售价格等等。价格评估出来之后,如果当事人双方认可。即可协商,要么出售这套物业,所得净值平均分配。若一方想留置这套物业,则以现金形式补偿对方估价净值的1/2。
我回答是:这套房子属于什么性质?法院是否处理当中,有了行政判决书,但是没房产证,就得继续申诉办理房产证。归属权确认以后,才能分割财产所有权。你不会分割房屋租金和使用权吧?其次房产证办理业务必须弄清属于什么房屋权属。
我觉得题主进入了一个误区,过于强调房子的款项是谁出的。其实更需要关注的应该是房子登记在谁名下,这个才是问题的关键。下面我具体分析一下:
其一题目中已经说了,办理了贷款,但房产证还没有出。这最起码说明已经开始进行房产登记手续了,那么到了这一步,建议题主先搞清楚,具体到了哪个环节。如果登记在开发商那,看看开发商能否更名。
其二如果已经网签,那就更不了名了。只能等待房产证下来了。我觉得最大的问题是,如果房产证上有题主女朋友的名字,那么谁还贷款都不重要了,这本身就构成了一种事实赠与了。那房子题主和女朋友都有份了。
其三只有在房产证只有题主一个人的情况下,我们才需要来讨论房款是谁出的。这种情况下,可以说房子就是题主的个人财产了。不需要进行分割。
谢邀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司法实践中分两种情况。
一、房子没有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但在房管局办理了备案登记,那么该房子可以依法分割,不受影响。
二、房子没有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也没有在房管局办理备案登记,对于该房屋,法院不会判决房屋的所有权,但你可以要求法院判决使用权。在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后再另行分割。
无房产证的房子的性质视为一般实物。因为房产具有双重姓,一是产权所有人,一是房产管理人〈和车辆一样〉。房产买卖交易中也必须过两道关,一是买卖合同,一是房产过户,缺一不可。如果只有合同,没有过户,视为买卖无效。实践中遇有无房证的房子,在离婚中应该以财物对待,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应该对半分割,将房产折价归一方所有。
没有产证是未办理还是属于小产权?如果是未办理,那么双方协商好后,如一方放弃房产,另外一方以货币补偿的方式补偿。然后签署放弃声明,并公证!在日后办理房产证时,将声明及公证处证明提交房管局就可以了。如果属于小产权,那只能签署双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