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退休年龄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退休后单位没签劳务合同有效吗?
只有签劳务协议才能签劳动合同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与签订劳务协议无关,劳动双方建立劳务关系应当签订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与劳务协议(劳务合同)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可先协商沟通处理,协商不成,收集劳动者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拖欠薪资证明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退休后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劳动合同的约定可以视为劳务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并不因签订的名字是劳动合同而改变。
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没有劳动合同,指是年满六十岁被辞退有没有补偿?
与年满60岁的男性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未签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男性 劳动者年满6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终止,应当退休。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终止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未签合同用工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未签合同用工满一年的,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补办手续,并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个月。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不到期,社会保险不够15年,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劳动合同不到期,社会保险不够15年,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不管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都可以自行终止,社保缴费年限不够的,按照社保法的要求,只能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继续来缴纳,直到达到法定的法定的退休年龄为止。
你说的这种情况在实际生活中,的确是大量存在的。按照劳动合法的规定,劳动者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劳动合同终止,但劳动合同实施条例规定,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目前究竟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还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来执行,各地执法的标准不一样,理解也不一样,但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作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细则,似乎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来执行,已经成了大家的共识。
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不够15年,但只要在当地达到了10年以上,就符合将当地作为办理退休地的条件,可以在当地以灵活人员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直到达到15年,符合退休条件为止。由于在企业缴费已经达到10年以上,即使是女性也可以在按照企业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来办理退休。
总之,对于已经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虽然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但是按照劳动合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只要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不受劳动合同是否到期的限制。由于养老保险没有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无法办理退休,可按照当地的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当地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直到达到缴费至满15年为止,方可在当地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