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的本人工资该怎么计算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是按照本人工资赔偿怎么办?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的本人工资是指:受工伤员工在发生事故前12个月的本人平均应税工资,若本人工资低于当地在职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60%的,按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若高于当地在职职工平均工资300%的,则按300%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木律师办理工伤案件10年的经验,简要解答如下。
律师解答视频:
分两种不同情况处理。
第一,单位一位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本人工资是本人的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交费低于实际员工的工资的话。那么社保中心只是按照工伤保险的缴费工资来确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工资数额。
第二,由于用人单位交费级数抵御员工的实际工资,所造成的一次性伤残,不如今的差额,应该由用人单位依法赔偿。
第三,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就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资,基确定一次性伤残补助的基数。
第2和第3种情况。职工受到损失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予以解决。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单位为你缴纳的保险基数低于你的工资,所以在社保给你补偿的时候出现你所述问题。
出现这样情况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足差额,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上班刚一个月受工伤,鉴定为十级,本人工资怎么算? ?
谢悟空邀请:这个问题已经回答许多遍了,我不想再重复了。
请楼主好好的学一学《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之规定。
我说的再好,也不如“条例”规范、明确。那上面许多章节都写的非常清楚。
简单的说: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十级伤残,在治疗期间,除了伤者的工资正常发放以外,还要加发本人7个月的工资。此款由劳动保险事业处,通过银行划拨给用人单位。
工伤后休息期间的工资怎么计算?
发生工伤之后需要休息养好身体。但是职工会担心,工伤休息期间工资怎么算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工伤休息期间工资怎么算的问题。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期间算出勤吗?工伤期间如何计算工资?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1、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也就是说,不需要出勤,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既然是认定了工伤,那么受伤后必须接受医学治疗,在整个治疗伤愈前所耽误的出勤期,都属于病假考勤。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假期及假期工资计算
工伤发生后,治疗期间算工伤,
治疗结束后,以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所给的时间为限。超出算缺勤。
工伤工资:最低工资1895 元/出勤天数 26/8 小时 x1.5 倍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也就是说,不需要出勤,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