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的有效遗嘱有几种形式

法律观点 2025-07-22 7
订立的有效遗嘱有几种形式呢汇总:
  1. 民法典遗嘱形式有几种?
  2. 不属于遗嘱的形式是?

民法典遗嘱形式有几种?

民法典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五种。在《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在《民法典》第1134条至第1139条中自然人可以通过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遗嘱和公证遗嘱来处理自已的财产。

民法典出台后,规定了六种遗嘱形式,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其中打印遗嘱是新的法定遗嘱形式。

分别规定在《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不属于遗嘱的形式是?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形式共分为五种,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及口头遗嘱,除上边的其他形式都不是遗嘱的形式,

并且立遗嘱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遗嘱才能生效,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3、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必须满足以上五个条件,方可生效

遗嘱是指个人在生前根据自己的意愿,通过特定的形式,规定自己死后财产的分配、监护人的指定等事项的文件。

常见的遗嘱形式包括口头遗嘱、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

其中,口头遗嘱是不属于遗嘱的形式,因为它没有书面证据,容易产生争议和纠纷,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因此,为了避免遗产纠纷和家庭矛盾,建议个人在生前制定遗嘱时,选择合适的形式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