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单位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公司合法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还会给赔偿金吗?
一、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需真的员工同意而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时,这个时候公司的解除也是合法解除。这种情况下,公司是不需要支付补偿的。
二、经公司提出员工同意,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这种情况下,公司解除合同也是合法的。但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员工工作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发放。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发放。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则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
公司合法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不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但有几种情况下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这里要区分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的概念。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给与劳动者的赔偿,金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经济补偿金是单位因为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合法解除)而给与员工的补偿。
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建立双重劳动关系、违法违纪被判刑等几种情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他情况下,公司合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简复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以下行为者,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以上状况及个人无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况下,即便是公司合法解除合约,也应当给予经济补偿金。(当然问题没有说明合法解除具体情形,一般理解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以上供参考 谢谢!
公司合法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否还会给员工补偿,这种情况得分以下几种情况来看。
员工违法或违反公司制度,公司合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以下行为者,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发生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或是支付一个月工资做为赔偿金。
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续签,但需要以员工工龄为基础,对员工支付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可通知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但同时约定,依据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用人单位终止与劳动者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依照第四十七条执行,即我们通常所说的N+1(N是工作年限)。
以上三种情况,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具体到有没有经济补偿,是不一样的,各位要了解清楚,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