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合同有哪些[债权合同有哪些种类]

法律答疑 2025-07-25 17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债权合同有哪些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1. 保理合同是物权还是债权内容?
  2. 先签订合同的人是否优先享有债权?
  3. 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的作用?
  4. 主债权合同部分无效担保合同哪一部分也无效?
  5. 为什么说合同是债权性?

保理合同是物权还是债权内容?

一、保理涉及三方主体,债权人、债务人、保理人。保理合同是债权人和保理人签订的,约定将现有或者将有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在民法典通过之前,很多法院都以应收账款未确定而认定保理合同无效,或者按照借贷关系处理。此时,法律明确规定将有的应收账款作为保理合同中债权转让标的具备合法性。

二、这里涉及到债权转让的法律关系,同时也涉及到债权人(转让人)和保理人(受让人)的保理法律关系。保理合同中的内容包含债权转让事项,但保理合同不一定会导致债权转让的法律效果。保理合同和债权转让分别是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处分行为要求处分的标的具体明确,负担行为指债权人负有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保理人的义务。实践中,双方在保理合同签订后还会签订一个应收账款确认书明确应收账款的具体范围。确认书作为保理合同的条款或作为保理合同的附件,签订了之后才可能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果。

先签订合同的人是否优先享有债权?

不享有优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的优先遵守法定原则,只要法律规定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

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了合同,因合同履行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是普通债权,没有履行先后顺序,是否受偿取绝于债务人自动履行和依法请求债务人履行。

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的作用?

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一般是指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合同,如借款合同等,主债权债务合同的,抵押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主债权合同部分无效担保合同哪一部分也无效?

与主债权合同无效条款相对应的担保条款无效。

主债权合同部分无效,与主债权合同无效条款相对应的担保合同的条款也无效。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主债权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与其相对应的担保合同条款也无效。

为什么说合同是债权性?

这句话不完全正确,应该正确表述为:合同是一种关于债权、债务关系的双方或者多方法律行为。

比如说借款合同,对于借款者来说是一种对外负债,将来需要归还。对于放贷者来说,是一种对于借款者的债权。如果有第三方担保者的话,第三方也要承担将来借款者无法归还借款的风险,是一种或有负债的性质

关于债权合同有哪些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