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申诉材料有哪些

法律答疑 2025-07-28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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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刑事申诉受理通知书多久送达?
  2. 刑事案件申诉材料寄到人民法院哪个科室?
  3. 刑事案件申诉的关键是什么?申诉成功的几率有多大?

刑事申诉受理通知书多久送达?

刑事申诉受理通知书送达时间

民事案件从法院下达受理通知书到开庭需要多长时间法律未明确规定,一般两个月左右。但法律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即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

《受理案件通知书》发给原告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表明其诉讼请求已经受理,告知其相应的诉讼权利义务,还有就是限期交诉讼费,否则按撤诉处理。

《应诉通知书》发给被告,告知其已经被别人告上法庭了,告知其相应的诉讼权利义务,要求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应诉通知书是案件受理之日起5日内,法院在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时一起送达被告的。

刑事案件申诉材料寄到人民法院哪个科室?

刑事案件申诉材料:寄到人民法院立案庭。

  立案庭职责

  审查应由本院受理的民事纠纷、行政案件的起诉,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

  审查应由本院受理的执行案件的申请,决定是否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对应由本院受理的刑事公诉案件进行立案登记;

  对应由本院受理的各类上诉(抗诉)案件审查立案;

  审查应由本院受理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并决定是否再审立案;

  对本院决定再审、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抗诉案件进行立案登记;

  负责应由本院依法受理的其他案件的立案工作。

  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进行诉前财产、诉前证据保全及调解;

  对立案阶段提出的管辖异议案件进行审理裁决;

  审理不服管辖异议、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等上诉案件并作出裁决;

  核算当事人预交诉讼费用,办理缓、减、免诉讼费的审批手续;

  处理来信来访(其中,对本院正在审理的案件的来访,由有关审判庭接待处理);

  对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判流程管理,对审限(审理办案的期限)跟踪督办;

  负责有关法律文书的送达。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的立案工作。

  刑事案件申诉材料:寄到人民法院立案庭。

  立案庭职责   审查应由本院受理的民事纠纷、行政案件的起诉,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   审查应由本院受理的执行案件的申请,决定是否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对应由本院受理的刑事公诉案件进行立案登记;   对应由本院受理的各类上诉(抗诉)案件审查立案;   审查应由本院受理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并决定是否再审立案;   对本院决定再审、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抗诉案件进行立案登记;   负责应由本院依法受理的其他案件的立案工作。  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进行诉前财产、诉前证据保全及调解;   对立案阶段提出的管辖异议案件进行审理裁决;   审理不服管辖异议、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等上诉案件并作出裁决;   核算当事人预交诉讼费用,办理缓、减、免诉讼费的审批手续;   处理来信来访(其中,对本院正在审理的案件的来访,由有关审判庭接待处理);   对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判流程管理,对审限(审理办案的期限)跟踪督办;   负责有关法律文书的送达。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的立案工作。

刑事案件申诉的关键是什么?申诉成功的几率有多大?

  刑事案件的申诉关键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等法定情节,是否重新判决要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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