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假离婚变成真的(有多少假离婚变成真的离婚了)

法律答疑 2025-06-27 1
有多少假离婚变成真的离婚了汇总:
  1. 2018年,现在真的有“假离婚”吗?
  2. 假离婚变真离婚私聊书怎么写?
  3. 龙川县一对母子坠亡事件:女子疑因假离婚变真离婚携子自杀, 你怎么看?

2018年,现在真的有“假离婚”吗?

不懂“假离婚”协议害了多少人

近年来,由于房价高涨,大很多人把房子看成比黄金还保值的理财产品。房地产泡沫不断增大。各地政府为应对危机,限制购房政策不断出台。比如有的地方限制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人想了,两个人在一起时一个家庭,两个人离婚了不就变成两个家了,可以买两套了。为炒房的人想法是符合买房政策的但是偏离了社会道德,可能会自食恶果。

上海奉贤法院执行法官强制执行一桩离婚经济纠纷案件。当初申请人顾女士与被执行人康某自愿去民政局登记离婚后,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康某应该付给顾女士人民币80万元,然而康某却无故拖延。被执行法官带至上海奉贤法院后,康某声称自己很冤:“当初跟前妻(顾女士)是要去运河北路买房子,自己上了黑名单不能贷款,于是商量着一起去民政局办理了‘假离婚’。”

“法 律上是不存在所谓的‘假离婚’的,既然在民政局登记离婚了,那就是在法 律上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况且庭审期间你又没提出有力的证据。”法官说。经过近两个小时耐心细致的教导,双方情绪终于稳定下来,法官提出分期履行的可行方案,最终赢得双方同意,康某同意5年内给付完毕。

这个例子告诉那些为了买房偏离道德的人,为了钻政策的空子,最后闹到夫妻真正失和的情况,离婚后你们两的财产可不是夫妻共同所有了。至于你出了多少钱,这都是你个人问题了,法 律不会保护你法律之外的私下约定。在去民政局办理离婚之前先签定一份“假离婚”的协议,这都是没有效力的,因为既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还违背法 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是无效的。

估计这样的例子,近些年来不在少数。做人想维护自己的权利,必须站的正立的直。想让律师保护你的权利,也得你站在正义的一面。正义永远不打烊。

————生活法律小知识编辑部

假离婚变真离婚私聊书怎么写?

男方:周XX,身份证号

  女方:王XX,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2003年X月X日经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于2004年X月X日生育一女取名周小X,

  现双方均感出现婚姻中不可调和的矛盾,婚姻关系已无维系的必要,自愿离婚。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婚生女周小X由乙方抚养,抚养费支付及探望方式如下:

  1、甲方应支付的抚养费为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月支付人民币3000元。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均认为小孩的实际需要为逐年增加,为此双方同意每隔两年抚养费增加10%,至18周岁止。

  2、抚养费每半年度支付一次,于每一次支付周期开始的前十五天内支付完毕。由甲方将款存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内

龙川县一对母子坠亡事件:女子疑因假离婚变真离婚携子自杀, 你怎么看?

拆迁为了多分房产假离婚假分户这种事太多,想尽一切办法捞,我认识一人4O多岁有一男一女俩个小孩生活过得也可以,独院二层小楼属于城中村一类赶上全村拆迁前和媳妇办了假离婚,因分房按户分不按人,一年后分了房他和孩子一套,妻子一个人一套房。分了房目得达到他提出和妻子复婚,妻不答应不和他复落了个人财两空在家又当爹又当妈。心里有多苦只能认了,他妻带一套90平米房嫁了一个小老公,做人还是诚实点好,当初不假离,那有今日的苦。

愿天堂没有伤害💔和欺骗,一路走好

事件回放

5月11日,广东河源龙川县一对母子从自己家尚在装修的房子中坠楼身亡,当地公安在官微对此事进行了通报:2019年5月11日下午,有群众报警称,县城老隆新城某小区有人从高楼坠落在地且已无反应。接报后,县公安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相关处置。经120医务人员现场确认,坠楼的一对母子已无生命体征初步排除他杀。民警迅速开展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现场群众、查阅相关信息记录等工作,查明死者王某娜(女,28岁,龙川县人)带着其男婴杨某泰从该栋高楼楼顶跳楼轻生。

事故原因

据媒体报道,死者妹表示:28岁的姐姐是高中老师,因与公婆关系不好,姐姐王某某今年3月与丈夫办了“假离婚”,离婚后仍在一起同居。但没想到,假离婚之后变成了真离婚,王某某一时想不开,便带着儿子轻生了。

据报道,事发前,王某某曾向前夫杨某发过多条短信,指责杨某及其家人“狠心”,对她不好,且言语中流露出要轻生的念头,“走之前,我会亲吻宝宝,让他在爱中离开......再见了,残忍的人”。这个女子是多么渴望让她爱的这个男人来挽留他的生命,但是前夫没有理会他。

相同事件

不寻常的五月,三起母亲携子自杀事件:4月23日,四川米易一个妈妈带着3个儿子跳河溺亡。5月1日,福建漳州一母亲带两儿子出走溺亡。5月11日,王某娜携8月大男婴坠楼身亡。

总结一下这三位母亲的共同点就是不被丈夫重视,而感到无助,才导致轻生。

个人观点

1.女性不应该在婚姻中迷失自我,不要把全部的爱都给一个不值得你爱的人,要自己爱自己。

2.有了问题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不要用这种极端的报复方式去报复,不值得!自己失去了生命还把8个月的孩子的生命也搭上了。

3.报复男人最好的方式就是把自己打造的更完美,更高贵,更有气质,过得比他滋润,让他知道:现在看不起自己,以后让他高攀不起!

4.告诫全天下的女人,不要因为某些利益去办假离婚,离婚证民政局公章一盖那可是有法律效力的,就算再说假离婚,在法律上那也是真的离婚了!

愿逝者安息,愿天堂没有伤害!

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龙川县一对母子坠亡事件;女子因疑假离婚成真离婚携子自杀,还能怎么看这个问题,世界上的法律就没有假离婚,这不是只法盲才造成的悲剧嘛。

虽然我不了解事件的真相,可以说没有发言权,但是就事论事,我还是要发表一点个人的看法。

从提出问题的正面,我们就可以看出,这对夫妻肯定是为了第二套房产,或者是为了别的利益的事情,要满足自私的愿望,双方才进行协议所谓的假离婚的。

世人都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无论任何一个国家制定的法律认定,真就是真,假就是假,是以法律的书面文件来裁定它的真假的。离婚就是离婚,哪怕离婚前有书面约定,在司法上可没有假离婚这一说词。

面对这样的悲剧,毋庸置疑,这个男人不信守承诺和誓言,连自己的孩子都不爱,背叛爱情,就是个道德败坏,可说是没有担当,不负责任,简直就是个渣得不能再渣的人。但是,法律却追究不到他半分的责任,依法他就是个自由身。

再来说说这个女子,虽然她已经去世,依照中国的传统死者为大,再要受到谴责的话就不妥当了。但是我还是要说,既然上了当,受了骗,再想不开,要寻短见,也不能剥夺孩子的生命啊,孩子可是你的亲生骨肉,你就忍心让孩子过早的陪你成了殉葬品,只能怪这个孩子的命不好,有这种法盲的母亲。

总之,要是这个母亲懂法,心胸豁达,凡事能想开的话,就没有两条人命的悲剧发生。

谢邀!

首先对死者感到惋惜,愿在天堂没有痛苦。

2019年5月13日,广东河源市龙川县公安局官方微信通报,龙川一女子王某携带8月大的儿子在高楼坠亡,初步排除他杀可能,疑是自杀。

有媒体报道称死者的姐姐王念(化名)提供了妹妹的离婚协议书,今年3月死者王某与丈夫杨某离婚。而且王念也表示,王某与杨某父母存在矛盾,和杨某也是“假离婚”,离婚后仍住在一起。后来王某发现自己的“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导致了后来发生的悲剧。

期间王某曾向前夫杨某发送过多条短信,指责杨某及家人对自己的狠心,且在语言中流露出了轻生的念头,“走之前,我会亲吻宝宝,让他在爱中离开........再见了,残忍的人”。

这个事件可以看出又是一个家庭矛盾引发的一起悲剧,才8个月的宝宝啊,就这样的离开的人世,真的感到心痛。

我不知道王某与杨某为什么“假离婚“,但是从新闻可以看出杨某及其家人确实欺骗了王某,让“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不过我估计其中是有预谋的。

从王某的姐姐提供的信息可以看出王某与杨某家人之间存在矛盾,而且矛盾不深,造就了杨某家人一起制造了这场“假离婚”来迷惑王某。

让其签订一些对王某不利的协议,待离婚手续办完以后,却否定掉原来的重新复婚的承若,让“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中间对王某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从而导致王某产生轻生的念头。这点从王某对杨某发的指责以及轻生短信就能看出。

这里我真想不出哪个男人会这样对待自己的女人,而且还是刚为自己生孩子的女人。即使家庭之间存在多大的矛盾,也不能如此狠心的欺骗对方。退一万步说,不看老婆,也要看才8个多月的孩子的面上,都不能这么做。

男人就该有男人样,如果连自己的老婆和孩子都不能保护的,更何况还去欺骗她,这还能算男人么。期间也不知道王某受了多大的委屈,才会选择带个宝宝一起轻生。对于此事件,我相信警方会查清真相,法院也会做出公正的判决。

最后死者为大,愿安息。也希望今后不要再出现这样的新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