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还会继续调查吗
刑事案件在派出所取保候审了到时候检查院还会逮捕吗?分哪些情况?
会,如果决定批捕,以前的取保候审依法会被撤销,所以是无效的。案情较轻且没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公安机关可不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在案件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后,再由检察院或法院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是否需要逮捕。
取保候审只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如果当事人被取保候审的,并不表示其不构成犯罪,也不能因此而表示来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对于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如果仍会按正常刑事诉讼程序处理,检察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有逮捕必要的,仍然会批准逮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一般不会再被逮捕,因为:
一、派出所里办的取保候审,实质是县级以上公安局的决定,因为派出所没有决定权,它只是具体案件的承办单位,对于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等权力,法律都是授权给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
二、取保候审后只要遵守取保候审规定,不再重新犯罪,公安机关都不会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如果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情切严重或重新犯罪的,不在此列。
三、如果要逮捕必须是公安机关先提请同级检察院批准,检察院是不能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在公安机关未提请的情况下直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如果是检察院自侦案件,那是可直接决定逮捕的。
一、刑事案件在派出所取保候审了,一般情况下,到时候检查院还会逮捕。
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人或者提出保证人,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会立即送到看守所羁押,也就是人被关在看守所里。取保候审批准后,人就不用呆在看守所里等待结果,可以回到当前居住地的家里(一般不能回老家),与此同时,遵守相关规定,比如,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毁灭证据等等。
1、有的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不能在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比如下图所示:
这个案件取保候审一段时间后,也就是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了一段时间,即侦查完毕后,将案件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最终检察院逮捕了。
2、有的取保候审,即使在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情况下,公安仍会继续侦查。比如下图所示:
这个案件,公安侦查完毕后,检察院批准逮捕了。
3、有的取保候审,过了12个月(取保候审最长12个月)后,公安机关解除了取保候审,也就意味着人没事了。这种情况下,检察院就不会逮捕了。
二、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检察院会逮捕犯罪嫌疑人。
在公安已取保候审,到了检查院还会收监吗?
公安局取保候审到检察院的时候不会收监,除非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是会被收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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