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第一步该怎么做
第一次起诉离婚没判离,该怎么做?
一、需要做的事:
1.收集财产线索,包括存折银行卡车辆房产证等相关财产证据。
2.想要孩子抚养权争取将孩子留在自己身边由自己照顾抚养,自己照顾不来也可以请父母帮帮忙。
3.若对方婚姻不忠,可收集相关证据。
4.彻底的分居,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不离后又分居满一年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二、千万不能做的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夫妻关系,依然要保持忠诚。
2.不可转移共同财产,如果你转移共同财产又说不出正常用途,很有可能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3.绝对不能动手,否则有可能被认定为婚姻中的过错方,面临赔偿。
因对方家暴而起诉离婚,第一次未判离,那在第二次起诉前的6个月,一定要注意这三点:
1、尽量搬离原来的居所地。一方面,分居可以尽可能地避免二次受暴;另一方面,分居这个行为,能够进一步强化双方感情破裂的事实,为第二次起诉离婚做准备,记得收集和保存好分居的有效证据。
2、分居期间,如果对方对你各种威胁,或者企图再次施暴,一定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另外,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向公安机关申请家暴告诫书,及时自保。
3、要想加快离婚进程,建议委托专业的婚姻律师处理。律师不仅可以代替你与对方谈判,减少你与对方的直接接触。还可以尽可能多地搜集、固定各种证据,从而在在时间和空间上,形成相对完整的证据链条,争取快速判离,把风险和伤害降到最低。
起诉离婚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 户口本。
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首先是离婚诉讼的,一般有下面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写好起诉状,准备好证据,将诉状及副本和证据提交到法院;
2.人民法院对提交来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
3.审查后符合规定的应予立案,不符合规定决定不予立案的要返还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当事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辩护阶段
1.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将原告起诉书副本送达至被告人,并通知被告自立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向法院作出书面答辩状;
2.被告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辩,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3.如果被告人没有在期限内作出答辩的,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是对案件做全面的审查、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离婚案件的话在审理前应当调解,无法调解的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双方均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是必须到庭的,如果确实有特殊的原因不能到庭的,必须书面向法院出具是否离婚的意见书。
法院根据相关证据、实际情况做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准予离婚的,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具体决定。
离婚诉讼终结后,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时间为收到判决书开始的十五天内。
离婚诉讼需要的材料
申请离婚时,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1)要求确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簿;
(3)身份证(暂住证、户口登记证、军官证、士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起诉离婚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涉及孩子抚养权,还需要提交孩子的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带着所有材料去对方户籍地法院立案,立案后等着法院寄传票,然后根据传票上的时间和地点去开庭应诉。注意:起诉离婚时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都属于证据,要多提交一份。
离婚第一次判不离该怎么办?
离婚第一次开庭不判离的,可以再次补充有关证据,并第二次开庭判决处理,首先,如果双方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后,法院并没有判决双方离婚的根本原因是,认为双方感情没有破裂,不具备判决双方离婚的条件,和防止了当事人轻率离婚,或者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其次,根据规定,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
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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