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款合同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用人单位在签合同时能收违约金吗?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违约金存在,但实际上,不少新进员工,确实会因为各种问题,导致公司产生一定的经济损失,更别提新员工突然离职,导致工作交接不及时,造成的损失,那么作为用人单位,该如何规避类似情况呢?
第一,签署试用期劳动合同,但是同时签署试用期岗位责任书,在责任书中明确kpi考核指标,将试用期员工的工资收入,在扣除最低生活保障工资之后,计入kpi指标,并且在责任书约定KPI考核标准,做到言之有物,不瞒不藏,如果方便,可以在入职时做视频资料录入,员工签字时,比如要保留证据,但是要一式两份,不能全部由公司保存。
第二,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于新员工入职培训,形成制度、手册,一旦新员工入手业务、业绩,必须对责任人匹配,并记录在案,做到公平、公开。
第三,人资部门,必须在新员工入职时做到两点,第一点,职业化,不是招聘网站、人才市场招人,劳动合同签订保管,办理社保、离职就是人资,入职面试、评估、测评,试用期政策、福利、工资待遇讲解,试用期培训、kpi考核,不适职认定、试用期合同解除、工资认定等等,很多时候,新员工离职主要原因并不是待遇不到位或者别的什么,因为人资工作不到位,一脸懵逼的入职,一脸懵逼的适用,一脸懵逼的转正或继续适用,这种无效沟通,才是导致员工离职的最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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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题主所讲到的招聘单位在招聘员工时,是否要收违约金吗?
哲于对这样的问题,尤其是面对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寻求职业时,如果一旦录用,即需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当然这里就要看用人单位的具体招聘条件,当然对于绝大多数单位即无需缴违约金。然而只是劳动法所规定的一条法律。
哪么对有些企业怕招聘来的员工,干不到一年或者两年即又想跳槽,由于对这样情况出现,哪么对企业的正常运行可能会带来一定的影响。暂于对这种情况,所以用人单位尤其是对大学生即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咐加一条,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拒不旅行该协议,违约金必须作为赔付经济损失。违约金XXⅩ钱!
面对企业要在员工笠订劳动合同关系时,需要缴纳违约金一事,当然作为被招聘人,可以拒绝不缴违约金,然而可以通过劳动法的条例给予说明,再有如企业一定坚持要缴违约金,哪也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还可以拒绝签订该劳动合同!为了保护自身个人的合法权利,从而合法就业市场的秩序,走遵守劳动法的执行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无权向应聘合格人员收违约金(应该是抵押金比较准确)。我想用人单位收这个的目的无非是防止劳动合同签定后员工在合同期限未满情况下辞职走人,所求的无非是保证生产和经营正常进行,防止突然出现的岗位缺员情况。所以说大部分企业这种作法应该是留住员工保证生产经营,从情理上可以理解。因此面对应聘成功企业要抵押金的情况,如果在情理之中,金额数目又不大,自己对企业和岗位都满意,那就交上也无妨,不想交这钱不在这里干也很正常,想要与企业理论一番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属正常。但这里要防止企业两种错误作法:一个是缺少流动资金,收上抵押金暂时用一下,缓解资金不足。二是收上这钱根本就没想还给职工,入职后千方百计刁难你,让你干不下去自己辞职走人,之后这钱就归它了。后一种作法尤其可恶,简直是一种诈骗行为,遇到这种情况可去警方报案。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用人单位招工时要求劳动者交付一定数额的押金(即违约金)以作保证金,用人单位此种做法过去比较普遍,但现在仍然存在。其目的很明显,就是通过押金形式以防止劳动者在合同期间辞职,甚至有一些用人单位以此手段骗取劳动者金钱,如果劳动者中途辞职,那么押金则不予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合同是有别于商务合同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押金(违约金)的,就是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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