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特征是什么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谁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
第一章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扩展资料: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种类繁多,其中很多行为都可能给他人造成财产的、人身的损害。这些行为兼具行政违法性和民事侵权性双重特征。
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殴打、伤害他人、盗窃、骗取公司财物等等。对于此类违法行为,除了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予以警告、罚款乃至行政拘留的处罚外。
对造成被侵害人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损害的,还应当依照有关民事侵权法律的规定由责任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够对违法行为人给予应有的惩戒和教育,而且充分保护被侵害人的合法权益。
浅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的联系和区别?
区别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的标准主要看这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具体地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别:
1.情节是否严重、恶劣。如果情节严重、恶劣,就构成犯罪;情节较轻,就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后果是否严重。如果行为后果严重,构成犯罪;如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就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3.采取何种手段。如果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就构成犯罪;如果没有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就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4.具有何种目的。如果出于某种特定目的而实施某种行为就构成犯罪,反之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在处理具体行为时,应当以法律为准绳作出判断。 联系:都是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公民人身权利,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怎样处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3条规定,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所谓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指一人实施了两种或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而不是指多次实施了同一种行为。根据公安部《关于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规定,合并执行的,拘留处罚可以超过15日;罚款处罚可以超过200元;其中《条例》第30条、第31条、第32条罚款处罚可以分别超过5000元和3000元;派出所罚款处罚可以超过50元,但对其中每一种行为的罚款处罚仍不得超过50元。
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主体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且都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
2、客观上共同实施了同一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3、各个共同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过错,即对所实施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具有共同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对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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