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行起诉和发回重审是什么意思

法律答疑 2025-08-09 11
大家好,关于另行起诉和发回重审是什么意思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另行起诉和发回重审是什么意思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 发回重审的案件必须要求另行组成合议庭吗?

发回重审的案件必须要求另行组成合议庭吗?

无论在民事、刑事还是行政诉讼中,发回重审的案件,诉讼法的规定都是一样的,都是“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重审”,这个应当的用词,说明没有例外发生。因此,如果要问有什么理由,原审法院不需要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那么,答案就只有一个:没有理由。

另行组成合议庭的含义,不仅仅是法官,原来案件中书记员、陪审员等,也要一并更换。

唯一的例外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该解释第355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但本解释第三百五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案件除外。

上述规定中提到的二种例外情况,即如果是因为 “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可以由原合议继续重审。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另行起诉和发回重审是什么意思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