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写在孩子名下房子归谁

法律答疑 2025-08-11 1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离婚房子写在孩子名下房子归谁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夫妻和子女名下的房产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2. 父母离婚可以分儿子名下的房产吗?房子是父母买的?

夫妻和子女名下的房产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离婚时房产分割的问题,应当分两部分解答,一是夫妻名下的房产如何分,二是子女名下的房产如何认定。

1、夫妻名下房产

涉及类型以及相关婚姻法规定和司法解释繁多,宜分类讨论。参考《婚姻法》十七、十八条关于共同财产和一方财产情形的规定,以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等法规作如下分类:

(1)婚前买房

① 如果是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全部房款,房子登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② 如果婚前贷款买房,婚前取得房产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那么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方名字,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子的分割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一般情况下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署名的一方,但需要向另一方支付相应份额比例的经济补偿,比例不仅包括还贷的部分,还应包括房产增值部分。

③ 此外,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买房

如果是婚后使用共同财产、婚后收入购买的房子,无论房产登记夫妻一方还是双方名字,原则上都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未得房子的一方有权要求同等份额的经济补偿。

(3)有父母参与的情形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屋登记于一方名下,且无表示赠与双方,视作一方个人财产,也即本案情形。

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房屋登记于一方名下,除另有约定外,皆视作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夫妻双方出资购房,房屋登记于父母名下,不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另一方可以债权请求取得相应补偿。

(4)夫妻间赠与

如果是其中一方全资购房,但房产证上写了双方或对方名字,视为夫妻间的财产赠与行为。未出资一方也有权分割房产。到房产登记机关进行房屋登记变更的,赠予方可行使撤销权,撤销后房屋仍视作赠予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子女名下房产

现在对于子女名下房产是否应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尚有争议,主要观点有两种:

一是认为房产证上虽登记子女的名字,但房子本身和子女个人关系并不大,而是以家庭关系为基础建立的,出资人是夫妻双方,使用、居住人是夫妻双方和孩子,那么房屋本质上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子女只是房子名字上的所有权人。

二是认为我国不动产实行登记制度,以房产登记人为不动产所有权人,既然房子在子女名下,那么所有权人就是子女个人,即使是父母全资购买,也应认为是一种赠与行为,应属于子女个人财产。

个人认为应该根据子女的年龄、经济能力分情况考虑。

(1)18岁以下未成年以及经济不独立子女

这种情况下应认定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未成年子女从法律上来说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房屋登记办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且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民法活动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也即父母代理,于是就出现了父母自己代理“自己”的情形。

其实实际生活中,这种对房产的处理常常是父母的意志,孩子甚至不知情,或者知情但是并没有参与发表意见,仅仅是“知道”而已。而且未成年的生活主要依赖父母供给,也和父母共同生活,共同居住、使用房子。这种情况下将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更为合适。

(2)已成年有独立供养自己能力的子女

这种情况应认为房子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应在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给夫妻双方。因为十八岁以上子女,以及十六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有能力和认知实施和接受包括赠予、奖励、收入(比如稿费)等纯获利益行为。无论是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还是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都可以独立完成,且有自己的劳动收入,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和事实,不宜再将子女的个人财产与家庭财产混为一谈。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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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对这些房产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即可。

夫妻名下的财产,如为一方婚前全款所购买或以婚前存款所购买,且在出资方名下,则为个人财产;如为一方婚前贷款所买,婚后共同还贷,则婚后还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则为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或者协议按照约定或者协议分割,没有的话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所购买的则为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或者协议按照约定或者协议分割,没有的话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子女名下的房产,则归子女所有,不参与分割;如果子女未成年,由于为纯获利行为,子女可以接受,房产归子女所有,但是监护人可代为保管,可协商解决。

朋友您好,谢谢邀请,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和子女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能不能分配,关键在于该房产是否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下面根据不同情形进行详细的分析。

1、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

对于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从而在离婚时该对房产进行分配,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意见:

(1)应认定为夫妻共同的财产。如果夫妻婚后购房并将名字登记在孩子名下时,夫妻双方并没有赠与给孩子的意思表示,那么赠与不关系不成立,虽然孩子是不动产登记簿上名义的所有人,但是该房屋的实际所有者仍是孩子的父母,因此在夫妻没有明确赠与给儿子的意思表示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离婚时可以就该房产进行分配。

(2)房产属于孩子所有。夫妻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如果将所有权人登记在孩子名下的,应视为对还在的赠与,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夫妻任何一方在离婚时不得以孩子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该赠与行为无效。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即便孩子未成年,那么如果是纯获利的行为,孩子可以接受。因此该赠与有效,该房产属于孩子所有,夫妻在分割财产时不能分割该房屋。同时根据《房屋登记管理办法》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管理,所以最后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就可以代为孩子管理该房屋。

2、登记在夫妻名下的房产

如果是婚后夫妻购买的房子,不管该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还是男方名下或者双方名下的,该房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该房屋可以进行分配,如果一方要房子,应支付房价的对半给另一方,如果双方都不想要该房子,则把房子卖掉,平分房款,但是再分配前应该将相应的贷款扣除。

以上就是关于登记在子女名下和夫妻名下房子分配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最后祝您生活愉快!

父母离婚可以分儿子名下的房产吗?房子是父母买的?

孩子名下的房产离婚时归孩子,不能分割孩子的房产。房产证登记的名字是孩子的,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房屋的真实权属情况和登记状况不一致的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即视为房产的所有人,该房产也就不应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另外,夫妻离婚时分割财产是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不涉及子女名下财产的分割。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一般离婚夫妻双方哪一方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就可以和孩子共同生活在这套房子里。

父母离婚不可以分儿子名下的房产,虽然说房子是父母买的,但是已经归儿子所有了,就没有必要再瓜分了,毕竟儿子是夫妻两个人的孩子给儿子房子,夫妻之间应该是没有。分歧的毕竟给孩子。也是最好的安排。所以父母是没有权利在瓜分儿子的房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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