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员工对公司有什么损失
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公司罚款并开除个人,公司是否可以这样?
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者有以下行为,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预先告知,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金:
1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所以因你工作失误工作失误导致公司受损被公司开除,公司是有理的。
另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给用人单位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所以用人单位是合理合法的,但前提是已经确定是劳动者本人原因导致出现问题,且确实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
【网有问题】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公司罚款并开除个人,公司是否可以这样?
【我的观点】
一、员工违反公司制度,可以按照员工违反合同约定,公司向员工提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也不用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这其中关键的问题:员工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是否在公司规章制度约定的范围之内?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劳动合同法》和《工会法》中关于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有明确的审定程序,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审议,报请企业所在地上级工会组织备案。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没有履行这道程序,公司的规章制度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也就意味着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具有法律采纳性。
这种情况下,公司因员工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辞退员工,属于违约,是要承担违约责任,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的。
二、纠正一处口误!
市场经济体制下,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合同聘用制,只能是用于“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辞退,而不是开除。
2008年10月1日,《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被宣布失效!意味着企业已经不能对员工经营罚款。员工因个人工作失误,在工作中造成的损失,企业可以要求员工进行经济赔偿,而不是“处罚”或“罚款”!
三、员工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承担多少合适?
根据责权利对等原则,谁投资大,谁的权利就大,获利的比例也大!反之,谁受益大,谁的责任也大!举个例子,加工一个零件,老板投入物料、设备、场地、管理等,员工付出劳动力。假设,老板与员工投入的比重是10:1,产品出厂价是1000元,分成就是老板拿走900元,员工分得100元;老板除去材料、税、管理等支出,剩余的就是纯利润,员工拿到手的就是自己的劳动价值。老板投资大,老板就拥有了权利比重的大头,拥有了话语权和管理权,拥有了规则制定权!员工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老板作为责任主体,受益大头,对损失的承担则应承担大头;这就是所谓的责权利对等原则!
因为上述原则因素,很多企业针对员工失误产生的损失,要求员工给予经济赔偿的比例不尽相同。大部分掌握在10-50%不等,有的纯粹是根据员工经济承受能力来划定的。比如,员工月工资5000元,根据实际损失,一般会要求员工承担10-2000元范围内的经济赔偿,损失越大,员工承担的比例越小,要求员工进行承担金额,一般不会超过月工资的50%。
《工资支付条例》对于员工承担经济损失的规定,当月扣除损失费用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30%。这是为了保证员工基本的生活经济来源,而设定的条款。
通过以上文的剖析,根据责权利对等原则,如果企业要求员工承担经济损失的比例过大,一般员工与企业之间的责任比例在7:3以下,较为合理;超出这个比例,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相信会给出一个合理的承担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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