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的事项

法律答疑 2025-08-22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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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为什么行政调解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2. 行政复议哪四种情形不受理?
  3. 试比较我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4.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哪些不公开?

为什么行政调解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行政复议的范围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影响。

而行政调解针对的平等双方有纠纷,依职权牵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书是矛盾双方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达到的,并非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形成的。故行政调解未对矛盾双方的合法权益有任何影响,所以不具有可复议性。

行政复议哪四种情形不受理?

一)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

  (二)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

  (三)不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四) 同一行政复议申请,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或者同一主体、同一事实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试比较我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比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大,主要有三点;

1、行政诉讼的范围以“具体行政行为”为标准,把抽象行政行为一概排除。而行政复议则将抽象行政行为部分的有限的纳入到复议范围,所谓部分是指除法规、规章以外的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所谓有限是指申请人不能直接针对抽象行政行为,只能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时,可以一并对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抽象行政行为要求审查。

2、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通常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复议机关不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3、原则上讲,在行政诉讼中,只有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到,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才具有可诉性,而行政复议则将标准从人身权、和财产权扩展到合法权益,合法权益显然比人身权、和财产权更为宽泛,还包括劳动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一切公民享有的法定权利。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哪些不公开?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公开审理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国家秘密是指政府和军队的秘密以及各种技术和业务秘密等,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这些案件通常需要保密,因此不会对外公开审理123。

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个人的隐私是不愿为他人所知的,如果将其公之于众,可能会对社会或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案件的审理也不会对外公开123。

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案件。由于《行政诉讼法》或其他相关法律可能在列举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时有所遗漏,所以法律允许在特殊情况下,如法律有明确的其他规定,可以不受上述两种情况的限制进行公开审理124。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提出申请,也可以在不公开的情况下进行审理14。

综上所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不公开审理情况主要涉及到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法律规定以及商业秘密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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