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未出生的胎儿有财产继承权吗
尚未出生的胎儿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吗?
准妈妈们期待腹中宝宝的出生,更加希望宝宝出生后衣食无忧,如果腹中的宝宝可以继承遗产或接受赠与,那就相当于宝宝一出生就有保障,准妈妈可能想知道详细的情况。
一、胎儿是否享有继承权呢?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止于死亡。但是,胎儿是活着出生,其继承权即可实现。因此,已死亡或未出生的人无继承资格。胎儿享有继承权,可以按照法定继承财产,接受遗赠。所以,如果爷爷想将他的房产或存款给他的孙子,就可以立一份遗嘱。
二、胎儿继承或遗赠财产如何管理?
由胎儿的监护人,也就是胎儿的母亲代为管理。还是上面的例子,爷爷去世后,有胎儿的监护人代为管理遗嘱中的房产或存款。
三、胎儿享有继承权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法总则》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立法的目的在于保护胎儿出生后不至于生活无着落,保障胎儿的继承利益,充分体现了我国继承制度的养老育幼原则。
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如何处理?
胎儿分娩出为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这份遗产的继承就必须作为不当得利,应向其他继承人进行返还。如果没有其他继承人,相关财产就归国家所有。继续上面的例子,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此项继承或赠与不存在,需要向其他继承人返还遗产,否则胎儿的母亲就构成不当得利。
答:根据法律规定,尚未出生的胎儿是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的。很多时候继承事宜是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多日才开始着手办理,但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因此分割遗产时需要考虑被继承人去世时该胎儿是否已经存在。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二十八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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