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是否还要解除

法律答疑 2025-08-31 1
大家好,关于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是否还要解除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是否还要解除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 商品房买卖合同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解除,可以解除担保贷款合同吗?
  2. 这样的购房合同霸王条款是否可以无效解除?有什么依据?
  3. 合同具有无效、撤销、解除情形,可以同时提出确认合同无效,或撤销、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解除,可以解除担保贷款合同吗?

网友,你是给你朋友或者亲属,担保了买楼住房贷款。合同已经无效,买楼已经不存在了。你是问,担保关系是不是还存在?我告诉你。买楼的合同,和银行贷款的合同,已经无效啦!你的担保人,也就一点用处也没有了。你尽可放心,与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首先商品房购买贷款是用你买的这套房子作抵押申请贷款,如果以后还不上钱银行有权查封你的房子拍卖抵偿贷款。那么你这套房子购房合同已经失效,银行贷款合同也就作废,你的担保也就作废了,因为银行在你合同失效也不会给你房贷款,所以你啥也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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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购房合同霸王条款是否可以无效解除?有什么依据?

开房商为买房人指定贷款银行,本有不妥,但因为他们之间有利益互赢联系,也有利于买房者贷款方便等因素,符合三方利益。

银行贷款协议书中有哪些你认为不妥或认为有单方霸气的条款,买房者可以不接受,或更改,贷款方能接受便可删除该条款。

买房者以霸王条款向法院起诉,易成败诉。因为银行的贷款协议书是格式书,即使为霸王条文,买房者可有选择的余地,不会直接够成伤害。

买方属于“上帝”,有话可说,不乐意可拒,房商生怕卖不出房,银行方贷款担心风险,三者之间的最有主动权的还是买方。故买方也有硬气

没看出哪里有霸王条款了,首先指定银行很正常,开发商在那缴纳保证金了,方便业主去办理按揭手续,所以该霸王条款不成立

其次补钱的事,我们来分析一下,

①:首先办不下贷款开发商这边有没有责任,既然已经可以让业主和银行见面,说明开发商五证齐全,并且在银行总录完毕,开发商的任务完成了,所以开发商这边无责;

②:再说业主这边,办不下贷款的话那肯定是业主征信问题,这个跟开发商没关系吧(当然,我知道有人要说我也不知道我征信有没有问题,开发商不能确认没问题再收我钱吗,不好意思,征信这东西只能自己和银行获得授权才能查,开发商查不到),那你买房贷款批不了让你交钱没毛病吧

再说额度不足问题,那就是你并没有向银行展现出足够的收入和还款能力,银行没给你批那么多款,剩下的钱让你补不算霸王条款吧

既然决定买房,就不要瞻前顾后,一般来说开发商既然选择和这个银行合作肯定是关系梳理好了,业主配合就行,别展现自己的法律学识,在开发商和银行面前挑刺

合同具有无效、撤销、解除情形,可以同时提出确认合同无效,或撤销、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吗?

不可以。如果你要求确认无效,说明你否认合同效力,就谈不上撤销或解除了。 但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你有权变更诉讼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或者:如果时间来不及,你选择撤诉,重新以另一个诉讼请求提起诉讼。

不可以。 如果你要求确认无效,说明你否认合同效力,就谈不上撤销或解除了。 但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你有权变更诉讼请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或者: 如果时间来不及,你选择撤诉,重新以另一个诉讼请求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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