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中遗产全给儿子不给女儿是否有效
老人过世,遗嘱表上房子给儿子,女儿不签字,怎么办?
遗嘱表达的是立遗嘱人的意愿,无需其他人签字。再说了,一份有效遗嘱是对立遗嘱人财产分配的文字性表述,不是一张表格,谁说需要继承人签字了?
不管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还是公证遗嘱,只要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是一份有效遗嘱,就是法律认可的。
如今老人立遗嘱将房子给了儿子,儿子可以带齐所需资料和其他法定继承人一起去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继承房产。所有法定继承人都到场之后,公证员才能确认遗嘱的有效性。然后带公证书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如果女儿不认可遗嘱,并且有较大争议,对于法定继承人对遗嘱继承有较大争议时,公证处是不会受理的,你们只能去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了。法官会传唤所有法定继承人全部到场确认遗嘱的有效性,如果遗嘱是有效的,法官会将房子判决给儿子,女儿反对也无效。因为这是老人的财产,他(她)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的权利。
建议需要立遗嘱的老人最好分立遗嘱,尤其是对房产的分配。如果夫妻两个立一份遗嘱,一方去世之后,只能等另一方也去世之后遗嘱才能生效,这会带来很多麻烦。
父亲立了遗嘱给儿子女儿还有份吗?
有份。
在中国法律中,如果父亲在去世前立了遗嘱,那么遗嘱必须经过公证,才能生效。
在遗嘱生效后,根据遗嘱的内容,父亲的财产和遗产将按照遗嘱的规定进行分配。
即使父亲已经把遗产分配给了儿子、女儿以及其他继承人,但如果儿子或女儿的名字出现在遗嘱上,那么他们仍然有份。
遗嘱是父母为未来的亲人做的最好的准备之一,它能够使财产有序地流转,同时还可以避免家庭内部出现纠纷。
作为儿女应该尊重父母的决定,在父母还健在的时候多多关心,这样可以在日后分配遗产时减少纷争,也能够让父母更加安心。
兄弟共同赡养父母,父母立遗嘱把全部遗产留给最小的儿子,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这样做是有效的。因为:
1)赡养老人的原因不是给遗产继承,否则哪些没有遗产的穷老人岂不是儿女都可以不管他? 俗话说“他养你小,你养他老”,赡养老人是因为他首先抚养了你小时候。这跟银行存钱一样,我以前存了钱,现在要取钱,银行就该给我;银行不能说“你不继续存钱了,我就以前存的都不给你了。
2)清理上,赡养和分财产之间不能割裂。不能利用“赡养”问题做文章:赡养的担子都压一个孩子,财产又都分给另一个孩子,甚至是拿一孩子给的赡养费去补贴另一个孩子。这样其实是打着赡养旗号的“剥削”。
正确的做法是
首先自我养老。老人先花自己的钱,用自己财产治病或者养老。等财产耗光了,再找孩子们出钱出力。做一个合格的父母,自己的事首先自己负责。尽量不把重担扔给下一代。
其次是,如果暂时没钱,财产也无法套现。可以用财产抵押借贷养老。抵押给银行也可以、抵押给某个孩子也可以。 百年后,先拿财产估值,先把借贷还了。剩下的净遗产再爱分谁就分谁。
最后,父母一定要思想开化,尽量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实在解决不了才求助子女。而且不能认着一个子女薅羊毛,养责任均摊,尽量公平,这是做人的基本态度。
兄弟共同赡养父母,父母立下了遗嘱,却把自己的财产,房产都给了老儿子。我想说的话就是如果几万块钱的房产,如果说因为这些就影响了兄弟之间的感情,不值得的。再有,如果家有贤妻,可能会很圆满的化解这个矛盾,可能他会支持自己的公公婆婆,把钱给自己的老儿子。
我老婆就是这样的人,我们就兄弟两个,所以说父母对我们两个人也没有什么大的奢望,就是希望我们能够幸福的生活就好。我是老大,凭借着自己的奋斗,日子过的也还不错,所以说为了让父母住上舒适的房子,我给他们买了一个楼房。进了楼房以后,老两口的生活大有改观,我那个弟弟家里条件不好。一家三口,只有他一个人在外面上班,所以说家庭条件就限制了他们的开销,因此我的父母就把一个人的退休金给了弟弟。可这都不算什么,每天弟弟和兄弟媳妇儿还会带着孩子去母亲那里吃饭。有的时候我的心里感觉到不平衡。我真的想教训教训这个弟弟,后来我的老婆说,咱们上班工作这么忙,他们一家三口能够围在老人的身边,让老人们感觉到快乐,幸福,这不比什么都强吗?再有的话就是如果你弟弟的生活条件不好,你的弟媳妇儿真跟他离婚的话,你单身的弟弟和侄女不也是你担心的人吗?有的时候觉得他说的话真是这样,反正我是想通了,所以说母亲给弟弟多少钱,弟弟他们啃老,我都不会在意。我在意的就是老人们生病了的话,他们能多帮助我一下,不添乱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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