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会怎么处理

法律答疑 2025-09-02 2
今天给各位分享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会怎么处理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下吧!
  1. 公安局在刑侦调查阶段将人刑事拘留了,那如果调查清楚只是一般的治安案件,那这期间的刑拘会留案底吗?
  2. 治安案件终止案件调查是多少条?
  3. 治安拘留后还会调查吗?
  4. 治安罚款和警告派出所多久批?

公安局在刑侦调查阶段将人刑事拘留了,那如果调查清楚只是一般的治安案件,那这期间的刑拘会留案底吗?

我站在公安刑警的角度来回答你这个问题吧:

1、刑事拘留之后,经过调查,有些案件的确不够刑事案件的追诉标准,仅仅是构成治安案件,那么会将刑事拘留转为治安拘留,并以治安拘留的处罚决定作为结案的依据,但不代表刑事拘留的决定是错误的,在这种情况下你提出诉讼是打不赢官司的。

2、你所担心的案底问题,法律上没有案底这个说法,只有前科这种说法,前科仅仅是在刑法范畴内涉及到“累犯”这个概念时才有意义,因为“累犯”依法会从重处罚,但是累犯必须是之前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犯新罪,所以,你所担心的案底问题根本就不存在。

治安案件终止案件调查是多少条?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

(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

(二)适用调解程序的案件达成协议并已履行的;

(三)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

(四)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

(五)作出处理决定后,因执行对象灭失、死亡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执行或者无需执行的。

第二百三十三条 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一)没有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治安拘留后还会调查吗?

当然会的,治安拘留属于行政拘留,涉嫌违法的给予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走刑事诉讼程序公安机关行使刑事侦查权,对于是否触犯刑法,是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进行侦查并作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走刑事诉讼程序。所以,每个公民都要遵纪守法,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治安罚款和警告派出所多久批?

治安案件的办案期限和追究时效问题。首先明确两者的概念:治安案件的办案期限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立案受理后从调查取证到行政处罚需要的最长期限,从治安案件受理之日起至行政处罚决定之日止。治安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办案期限。即一般案件30日,特殊案件需上级公安批准延长30日。

对于一般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办案期限为30日,最长不超过60日。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公安派出所处理一般治安案件是这样的:

1,初步调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或者110派过来的警情,先进行调查,包括对嫌疑人(就是打人的人),被害人(就是被打的人或者被盗的人等)就案件发生,发展,结果,原因,手段,时间,地点等进行调查,做询问笔录,固定证据,这个时间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左右。

2,进一步调查,这期间对证人,及其他可以证明案件情况,了解案件事实的人进行调查进一步查清案件全部事实,这期间一般为8天。涉及到伤情的可以对伤情进行鉴定(就是平时说的伤害鉴定),或者损失物品(价格鉴定)。精神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时限。

3,审批,办案人员根据案情,对照法律条文,拿出处理意见,逐层审批。

4,处理,对嫌疑人进行处罚。双方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复议。

这是一般程序,说的也比较笼统。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办结,在说说你的案件情况,派出所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应该对双方出具处罚决定书,你没有收到处罚决定书是不对的,派出所处理完行政案件后(比如对嫌疑人进行行政拘留,行政罚款,行政警告等)你可以携带《处罚决定书》,《住院医疗收据》到对双方的民事问题进行诉讼。对于因民事纠纷引起的轻微治安案件派出所可以调节处理,派出所没有进行调节也可能是有别的原因,比如对方不愿调节,或者有法定不可调节的情形。你可以到派出所问问你案件的具体情况,之后到诉讼,再到派出所调取案件相关证据,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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