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内容是指保险合同决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保险条款加以固定?
一、保险合同内容概述
保险合同的内容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主要通过保险条款加以固定;分为:必要条款和非必要条款。
特约条款;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如下事项:
①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②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保险标的
③保险标的
④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⑥保险金额。
⑦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⑧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⑨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⑩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二、保险合同基本条款的含义:
(一)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保险标的;
(三)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明示的,不允许默示;
(四)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人实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的时间可能不在保险期限以内;
(五)保险价值;
(六)保险金额;财产保险、人身保险;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日期;
三、保险合同的形式
(一)投保单;
(二)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不构成合同成立的要件,而是义务;
(三)暂保单,具有同等效力;
(四)其他书面协议。
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备注哪些附加条款?
1、明确办理按揭中双方的责任
买房通常需要按揭,银行按揭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其中可能有购房者、业主、银行等方面的原因。要明确的是,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贷款失败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是因为开发商原因导致贷款不成,购房者可申请退房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是因为银行审批或者政策调整的原因导致贷款失败,双方可自行解除合同约定;
(3)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可先和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后续款项问题,如无法缴纳剩余房款,双方可解除购房合同,但购房者需承担违约责任。
2、注明交房标准
在补充协议中明确房屋中出售时包含的家具家电的品牌、型号、颜色、材质等,尽可能避免知名品牌、一等等含糊不清的词汇,这不利于购房者验房对比。
3、公共维修基金的过户问题
通常来讲,买卖双方的销售价格里已经包含了公共维修基金的款项,但是公共维修基金不能够随着房子一起转移,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附加条款的时候,应该约定好双方办理公共维修基金过户的时间和地点。
4、买卖双方碰到冲突该如何解决
近年买卖双方因为合同内容不一致,责任不明而导致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明确出现冲突后的具体处理方法。
合同的非主要条款有哪些?
合同的非主要条款通常包括各种限制条款、保密条款、争议解决条款、补偿条款和其他一些补充性条款。
限制条款可以限制合同双方在合同期间和合同结束后的行为,如非竞争条款和解雇条款。
保密条款用于保护合同中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
争议解决条款规定了当事人之间出现纠纷时的解决方式,如仲裁或诉讼。
补偿条款规定了一方对于另一方因合同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
其他补充性条款可能包括适用法律、通知方式、修改条款等。这些非主要条款虽然不是合同的核心内容,但在实际执行中却具有重要的作用。
合同的非主要条款可能包括:
履行方式: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完成合同义务的具体方法和时间。
履行地点: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具体地点。
履行费用:指合同中规定的履行合同义务所需的费用,如运输费用、装卸费用等。
保密条款: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对涉及合同履行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进行保密的义务。
违约责任: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约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如协商、仲裁等。
其他附加条款:指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双方协商确定的附加条款。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非主要条款可能因合同类型、内容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