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外和解后能重新再起诉吗
请教和解的程序,请问撤诉后还能起诉吗?
和解在法律上的含义就是指双方不通过法院而达成了协议,所以签和解协议无需到法院,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即可。 撤诉并不代表放弃权利,撤诉的法律后果是诉讼时效中断,而不导致诉权和实体权利的丧失,相反的,诉讼时效还可以顺延。因此,撤诉之后,当事人仍然可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起诉。如果当事人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则可以此为理由,向法院申请撤诉。 当然,在一审中撤诉,法院的裁定因没有执行内容,所以是无法强制执行的,虽然当事人之间达成了和解协议,但是和解协议的内容并不成为撤诉裁定的内容,所以,撤诉后,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对方是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但是,这并不影响当事人依据和解协议再次向法院起诉,再次起诉时,当事人则可要求按和解协议作出判决。
调解结案了还能再起诉吗?
调解结案后,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不能再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6条,已经调解结案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争议再次提起诉讼。
但是,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当事人可以再次提起诉讼:
1.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其中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协议过程中违反了约定。
2. 调解协议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 调解协议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4. 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的内容有重大误解。
5. 其他正当理由,如调解过程不透明、调解协议显失公平等。
请注意,虽然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但再次提起诉讼可能需要满足更严格的条件,并可能面临更大的法律风险。因此,在调解结案后,如果需要再次提起诉讼,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1、调解后还能起诉。如果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只需在庭审笔录和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经法院审查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已经发生效力,又起诉的,只能再申诉,如果普通第三人的调解没有强制执行力,反悔后可以向法院起诉,另外对于仲裁机构达成的调解协议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协议,或者请求确认协议无效。此时需要对自身的诉讼请求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起诉流程是怎么样的
1、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电子数据等;
2、写起诉状,载明,原告和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3、确定法院管辖权,然后向人民法院提交准备的材料提起诉讼;
4、人民法院立案后,预先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调解结案是指通过调解委员会或者调解员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并签订调解协议书,从而解决争议。一旦通过调解结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双方不再具有再次起诉的权利。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然而,若协议违法、违背公共利益或者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被告方可以将协议无效及撤销纠纷解决结果。
因此,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调解结案后不再起诉,但仍存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进行法律程序的可能。
法院调解后还可以再次起诉吗?
当事人起诉对方,法院调解后,当事人撤诉了,如果相关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主张,当事人能再起诉,维护合法权益,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主张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四条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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