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借条用写支付方式吗

法律答疑 2025-09-15 4
今天给各位分享写借条用写支付方式吗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下吧!
  1. 借条上标注了现金方式还需要其他举证吗?
  2. 写了借条,却没有实质的现金支付,也无转账,请问借条有效吗?

借条上标注了现金方式还需要其他举证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规定

第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因此,如果出借人向借款人出借资金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了收到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出借资金的借条后,即表明借贷关系成立。因此出借人不需要再举证。

如果是以转账方式,那么就应该举证转账记录。

写了借条,却没有实质的现金支付,也无转账,请问借条有效吗?

要看情况!如果是大额度结款,法院会要求债权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

比如说:

老王给老李打了一张20万的借条,但没有收到老李的钱。回头老李以老王不还钱为由告上法庭,那么法官就会询问老李是通过转账还是现金出借的方式借钱给老王的?

1.如果说转账,那么要求老李出示转账记录,拿不出来的话,老李就悲催了。因为老李这种行为带有诈骗性质。

2.如果老李说现金出借的。那么法院就会问询老李,你20万的现金是怎么来的,是你自己从银行取出来给老王的?还是说你家里这么多年一直存放着20万现金?同时还会要求老李提供自己的职业,平时收入,有无房贷车贷以及日常开销等一系列信息从而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最后会综合判断老李是否真的有这20万。如果老王不是一个很成功的生意人而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判定借条无效。

当然了,如果老王给老李打了一张小金额的借条但没有收到钱,这种情况老王就认栽吧。因为家里有个几万块现金是很正常的。这种情况法院就只能按照借条来判决了。

借据本身是一个证据。当然,在某种情形下,借据不意味着借款事实的必然存在。但,从认定事实的角度,只有在排除合理怀疑后,才能否定借据的真实性。

比如,借款额度不大,只有借据,而没有银行转账证明,法院也基本采纳借据的真实性,这种借款是否事实存在的风险,只能由出具人自己承担。但如果是大额借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的司法解释,法官需要审查借款来源、出借能力、出借凭据等诸多证据,以最大可能的保障借款行为的真实性。

作为法律人,行内有个说法,叫“程序正义”,即司法正义,因为各种可能的存在,完全做到实体正义是不现实的,严格依照法律程序的规定,通过程序保障,最大限度的维护合法的实体权益,才有司法追求的现实意义。

因为法官不是当事人,所以,法官认定事实,只能依靠各方提供的证据,严格遵守法律设定的程序,完成司法审判的职能。

程序正义只能最大限度的保障实体公正,但绝不等于实体公正。

所以,只有借据而无任何其它证据,如果涉及的是小额借款,即便没有借款事实,在没有其它证据否定借款事实的情况下,即便真的没有借款事实,也只能承担借款结果,借条出具人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

你好,肯定地说,无效。

借条,在法律上就是借款合同。公民之间的借款合同,也称民间借贷,与银行的贷款不同,民间借贷在法律上叫实践合同,也就是说,签了合同(写了借条)后,合同不生效,只有进一步有实质性的借款行为,如现金支付或银行转帐或微信转帐,支付宝转帐等,只有对方实际收到了借款,合同才生效。而银行的贷款只要签了合同,合同就生效,银行就必须贷款。

生效不生效,其实就是可不可以反悔:不生效,可以反悔;生效了,就不能反悔,如果反悔悔,就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只写了借条后反悔了,不想给钱了,可以,不用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银行与你签订了贷款合同后又不给你贷款了,银行就违约了。

生活之中这种类似合同很多。如赠与合同,说出要赠予某某什么,过后可以反悔,但为公益性的赠予则不可以,如明星说要捐100万,下来又不给了,就不行。房屋买卖合同,签了合同不一定马上给房子,但合同生效了,你不要不行,要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不给房也不行,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总之,写了借条没有实质性付款或转帐,借条无效,可以反悔而不承担法律责任。

OK,关于写借条用写支付方式吗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写借条用写支付方式吗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