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是多久
债权人对破产债权申报少了如何处理?
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债权人在申报债权后发现申报的债权不足时,只要在法院公告的债权申报时间内,可以继续申报债权,如果超过了申报时间,则不能再申报债权。
法院在宣布企业破产后,同时会发布公告,宣布债权申报时间,清算组也会通知部分主要债权人。债权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申报债权,超过时间,清算组将不再受理。
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可以起诉担保人吗?
在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债权人未依照人民法院的申报债权公告申报债权,是不可以起诉担保人的。因为依法规定,债权人在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发布公告要求债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债权确认,债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申报,则认为没有债权或者该债权人放弃了债权,该债权便失去法律的保护,由此不可以对担保人进行起诉。
债权申报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债权申报的好处是便于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
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债权申报的坏处就是申报后限制高消费。
1、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将丧失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权利,包括参加债权人会议权利、表决权、异议权、接受分配财产权利等。
2、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即便其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且债权人还应承担因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相关费用。
3、如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内债权人不得行使任何要求偿债的权利。但债权人并未丧失其要求偿债的实体权利,其仍有权在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4、如债务人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和解协议计划执行期内债权人不得行使任何要求偿债的权利。但债权人并未丧失其要求偿债的实体权利,其仍有权在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按照和解计划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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