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包括哪些
附条件不起诉属于免于起诉吗?
回答如下:附条件不起诉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检察机关暂时不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处理方式。而免于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决定不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两者虽然相似,但还是有区别的。附条件不起诉是在一定条件下暂时不起诉,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条件,那么就可以免于起诉;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履行条件,那么检察机关还是可以对其提起公诉。而免于起诉则是彻底不起诉,不再有任何法律后续程序。
不起诉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条件:
1、情节显著轻 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程序:
1、审查。经过审查起诉, 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2、决定不起诉。不起诉的决定权由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行使。
关于不起诉:
1、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
2、在刑事诉讼发展史上,关于不起诉制度有起诉法定主义和起诉便宜主义之说。中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基本是以起诉法定主义为主,兼顾起诉便宜主义。
3、不起诉是公诉的组成部分,与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相比,不起诉的情况有了很大变化。
意义:
1、不起诉有利于保障人权。可以防止过去那种久侦不决、久押不放,把案件“挂起来”的做法,从而及早的解除犯罪嫌疑人被追究的状态,恢复其人身自由。
2、不起诉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实现诉讼经济原则的要求。可以缩短诉讼时间,节约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从而减少诉讼成本,节约有限的司法资源,体现诉讼经济原则。
3、不起诉有利于司法机关集中精力处理大案要案。近些年来犯罪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其中重大犯罪上升尤为突出,我们应当把工作重点放在重大犯罪上。
不起诉的三种情形的区别和联系?
三种情形分别是: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共同点是结果都是不起诉,区别如下:
1.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6种情形中除“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情形外的其他5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酌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 证据不足不起诉:《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不起诉的适用前提是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
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可否提出申诉?
可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异议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
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七条 被不起诉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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