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借条没有收到钱
写有借条没收到钱,被告到法院怎么办?
原告除了提供借条证明借款的发生还要提供已经支付借款的证据。
法官会对借款的给付方式、资金来源予以审查法官会结合借款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比如借款是5万元,原告说是现金给的,在哪给的,什么时候给的都说的很明确,被告又没有予以反驳的证据。法官可能会依据借条判原告胜诉。比如借款是100万,因为比较大额,原告无法提供转账记录取钱流水等其他证据。法官可能会根据证据综合判断借贷事实没有发生,可能会判原告败诉。希望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比较常见。
第一,写了借条没有收到钱,对方如果拿着借条起诉的话,一般情况法院会予以立案。
第二,原告手里有借条,诉讼未必一定会胜诉,关键是双方提供的证据情况。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开庭后法院会审查借条是否被告所写,所借款项是否已经支付成功。因此,原告有义务就款项支付给被告提供证据,例如打款凭条,转账截图,微信或短信对话,或者证人证言等。作为被告,既然没有收到钱,在法庭上明确地讲明这一事实即可,要求原告举证被告收到了钱。
第三,法官会根据双方者举证,综合判断这笔债务是否存在,并据此作出判决。
第四,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被告应当积极应诉,千万不要以为自己没有收到钱,原告无理就不到庭应诉,这样的话法官很可能会根据原告的举证做出缺席判决,这样的话被告就失去了申辩的机会。
一般来讲,原告只有借条,被告否认借贷关系存在,原告不能举证款项已经支付给被告的,法院会判原告败诉,这样的话本案诉讼费由败诉方,即原告承担。
有句老话“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什么事情都要双赢,否则无法持续。有些人喜欢一锤子买卖,自以为聪明,靠欺骗做事,最终只能是死路一条。现在是信用社会,不守信的结果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小编分享经验(悬赏任务)——欠钱被告到法院怎么办。
工具/原料
还钱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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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白话说:如果一般欠钱不还被告到法院,属于民事案件,不同于刑事案件,不会被抓去坐牢。但如果诉讼败诉,对方可能会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确实无力偿还,法院没有办法强制执行,只能将欠款人拉进老懒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同时以后办理贷款等一切与信用挂钩的事情会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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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被起诉,涉及到的是民事纠纷,法院审理查明后会依法做出判决,债务人应当依照判决履行还款义务。债务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可执行财产,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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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如果有藏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如果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债务人确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债权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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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欠债不还,对方万一一时糊涂,采取非法手段,到头来落个两败俱伤的结果。其实,钱是身外之物,借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确实一时无法还清欠款,可以协商解决,总要有一个还款的态度和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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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有钱不还,属于恶意占有、欺霸他人钱财,等待的是法律制裁和过街老鼠的下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这种情况,现实生活中还真发生过呢。
如果被告真的没有拿到钱,原告还要到法院去起诉,做人真的有点太不地道了,这纯粹是讹人呀。
但就算原告拿着借条去到法院起诉,法院也要审查所借款项是否交付?
借条只是表明借款人借款的意思表示,但所借款项是否交付可就是原告的举证责任了。
如果原告说是转账,就要提供银行流水,这个原告肯定没有的。
如果原告说是现金,则要提供这些现金是什么时候从哪个银行提出来的,有没有提款记录?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交给被告的?
如果是现金,被告肯定要打收条的,但原告手里只有借条,被告矢口否认的话,原告不见得能赢得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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