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多长时间作出
行政处罚法决定书什么时候给当事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仅适用简易程序处罚,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书,又称普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多少时间送达?
1、简易程序下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当场给当事人的。
2、一般程序下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在七日内送达给当事人的。
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如下:
1、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2、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什么时候交付当?
一般不会,因为行政机关会自行(有权机关如税务海关)或申请人民法院(如无权机关市场监督局等)强制执行行政处罚。
当然,无权部门如果在处罚期限届满后三个月内都不提请强制执行的话,法院可能会不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但处罚决定肯定是不会失效的,在法律意义上是一直有效的。
具体请参考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期限是多久呢?
七日内送达!
1、如果当事人不在场的,适用上述送达期限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在场的,则行政机关应当在宣告处罚决定书后当场交付给当事人。
2、公告送达的,以公告中明示的生效时间,算送达时间,公告期为60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
行政处罚告知书下达多少天后下行政处罚决定书?
如果是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你签字收到后,认为不服裁决处罚时,在你收到处罚书之日起60天内都可以向县级公安局或县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是县级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你收到处罚书之日起60天内都可以向市级级公安局或县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实际操作中,完全可以两书合用为一书;只要是处罚告知了即要进行处罚了,有处罚决定了不用先行告知。被处罚人可以凭任何一书(行政处罚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行政复议。
告知程序实际上就是通知、知悉的意思,一般先行处罚告知程序再出决定书的情况发生时,实际上前书具有通知整改的层意,如果按期整改了,则不会出具决定书了。这样的情况一般在告知书中载明了时间、期限的,逾其期限了则就会决定处罚了,同时就会有处罚决定书同时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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