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解除合同补偿金吗(劳动法解除合同的规定补偿)

法律观点 2025-07-12 4
劳动法解除合同补偿金吗解析:
  1.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2. 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吗?离职需要做哪些准备?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核定的。

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及情形,包括:

经济补偿金=0,用人单位(含劳务派遣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17种情形。

经济补偿金=N,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41种情形。

经济补偿金=N+1,用人单位除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外,还应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3种情形(即代通知金)。

一、经济补偿金=0 //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7种情形:

1.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7条)

2.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7条)

3.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6条)

4.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5.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6.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7.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8.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吗?离职需要做哪些准备?

年初刚离职的。

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公司方面先提出的才有经济补偿金。一般来说都以工作年限来算,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的按照一年算,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需要再补偿一个月工资。

工资按税前标准计算,加班也算在里面。

当然这种是得在你没违反劳动法而又被公司解除合同的情况下。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自离解除劳动合同也是没有补偿金的。

离职前去人事问问看,有些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才行,不然扣钱。有些可以当天办完手续就走,看各公司规定。按人事的要求去做就行。

失业金这一块,一般来说自离公司不会出证明,也就办不了失业金。不过假如有情况可以跟公司协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