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能否构成劳动关系(退休人员能否构成劳动关系纠纷)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能不能成立劳动关系?
由于你的命题含糊,所以给出一下解读。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能不能成立劳动关系?
如果,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那么,就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也没有建立劳动关系,是雇佣关系。
如果,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在一家公司一直工作,单位未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签订劳务合同,也未给你缴纳养老保险金 。那么,你和用人单位形成的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单位一直未给你缴纳养老保险金,是违法行为。
由于单位一直未给你缴纳养老保险金,影响了你正常办理退休手续。单位要负责,需要给你补偿金。或者到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但不适用于劳动仲裁。
由于你的命题不清,缺少命题要件。无法给出确定的答案。
题外话:
另外一个需要说明是,某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在一家公司工作多年,后被辞退。这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而工作的,不能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也就没有经济补偿一说。
这种案例,即使告到法院立案,也是败诉!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法律约束条款外,区别点在于: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的对象是公民年满16周岁——到法定退休年龄为止的公民。用人单位缴纳社保;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
二、劳务合同的签订的对象是公民满16周岁到>退休年龄的公民;用人单位不用缴纳社保。和劳动者不能形成劳动关系。只是雇佣关系!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有两种情况,一是你没有参加养老保险,二是你参加了养老保险,但是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这两种情况下,你虽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也不能享受退休待遇,至于你问的能不能成立劳动关系的问题,这要看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这个法定退休年龄,只适用于与企业有劳动关系的企业职工,不适用于与企业沒有劳动关系的人员。你与企业没有劳动关系,年龄虽与法定退休年龄相同,但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达法定退休年龄,未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虽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仍然在该单位工作,且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该劳动者的工资,说明双方还在履行劳动合同而未终止劳动合同。所以,双方劳动关系是成立的。
到退休年龄就不存在劳动关系了吗?
法无明文禁止则可行
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
达到且符合法定年龄退休的人员 办理了退休手续按劳动法规定,己不存在劳动关系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你签订的劳动合同的中止时间就是你法定退休时间
你一旦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就不存在劳动关系了。
但是,法无明文禁止则可行的是:
如果你再被单位返聘,成为返聘人员
如果你再就业自谋职业,成为再就业人员
就事实上存在劳动关系了
你则必须与用人单位再签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
并要求购买商业保险。确保再就业时发生意外,如工伤、不小心碰撞(上班工作时间);如果发生了那就会社保医保+商业险保销
如果你是想延长退休,五险一金就继续交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