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与前夫在一个单位怎么办(离婚了与前夫在一个单位怎么办呢)

法律观点 2025-06-23 1
离婚了与前夫在一个单位怎么办呢解析:
  1. 和老公感情不好,今天离婚了,在回去和他一起做生意合适吗?
  2. 离婚不离家,与前夫同住一起,是一种什么感受?

和老公感情不好,今天离婚了,在回去和他一起做生意合适吗?

一段婚姻,既然发展到今天而离婚了,足以证明你二人都是失败者;如果想复婚的话,可以选择和他一起做生意;倘若,走到了尽头,就没必要再让人产生错觉;最合适的选择就是各自安好,自己另寻发展。

离婚不离家,与前夫同住一起,是一种什么感受?

离婚不离家的感觉就是你这个房子都被拆迁的占用了,可是你还住在这个拆迁的房子里。其实也就是这样的道理,你们都离婚了就应该离开这个家或者是守住这个家,如果你还依依的眷恋着这个家的话,当初为什么要选择离婚?其实我想说的话,你在哪个地方都能找到一个居住的房子。如果说离婚是你选择离开家的话,那么你应该话复前言也赶紧搬走,我觉得这种纠缠不休的方式让人无法接受,离了婚的两个人再在一起面对的话,难免就有一些尴尬或者是添堵的嫌疑,因此我觉得离婚就应该离家。如果是觉得离开家了对孩子有影响或者是其他的什么原因,我想这都是借口,要不你当初没有这些准备的话,为什么要离婚呢?所以我说离了婚以后如果是后悔了可以复婚,如果是觉得为了孩子这都是借口。

离婚不离家难免就有一些尴尬了,你说两个人天天的在一起就跟生活过日子是一样的,简直就是多了一个离婚证,其他的什么都没有改变,所以说这种生活让人添堵,我觉得应该结束这种尴尬的生活方式,除去租一个房子或者是住个小旅店。也比在家里强。

除了当事人自己,任何人说的感受都是虚的。我比较远亲属中有两例这种情况,由于居住较近,来往多比较知情,仅以旁观者说说这两个女人的情况。

一个年龄大点的现在年近七十岁,离婚不离家起始于1972年,一个年轻点的现在年近40岁,离婚不离家起始于2012年。她们不离家的原因有以下几个共同和不同特征:

一、女人户口落 在农村婆家,以务农为主的农民;

二、房屋是集体土地的自建宅基房,离婚男女分开宅基房各一部分,承包土地按块估约分开,女人自己耕种收获;

三、七十岁的离婚夫妻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丈夫在外找对象,生两孩子很少回家;年轻点的同是农民,一个男孩,男人又找一个女朋友同居两年后又分道扬镳;

三、从没有听说这两个女人有再婚的意向;

四、公婆待儿媳视如亲生。家族邻居没有歧视表现,辈份称呼中仍未改变,对原公婆仍是原称呼;

五、离婚后的男女,老的一年见不了两次,相互没有交流;年轻的这对离异夫妻到是在同住一院不同一室,女称男是姓名全称,男称女是后两个字,有重体力活男人也帮着干,年轻女人伺候公婆按步就班,没有听说和见过女人对男人帮着干过什么;

六、年老女人几十年让人印象是心甘情愿的感觉,年轻女人的七年中印象是成天在考虑什么的感觉。

我和老伴对他们的评价:这两位能干能吃苦,人缘好,作风正,除了感情没有什么大起大落,她们对这种命运安排没有挣扎的迹象。

离婚不离家是一种什么感受?

前妻和我也是,我们离婚是理解协商的结果,考虑她以后再婚合适,两套住房,新房主动协议给了她,因经济原因还未装修,暂时无法居住,仍在一起生活,外人并不知道我们离婚,她仍每天做饭、料理家务,时间长了,这对她以后肯定有影响,不想耽误她,就劝她说她抓紧安排装修、搬家事宜,她说过了这么多年没爱情还有亲情,现在还不想离开自己辛苦建立的家,其实是还顾及着我,说我小心眼,对她的事儿不宽容,我说不是计较,真的希望你好。

她在我病时找医找药,日夜护理,没有她可能我也就没了,这是生死之情,因后遗症,生活不如意,她又陪了我三年多,人家已经尽过了责任和义务。“女人”不是个物件,她是有思想、有需求的,我也理解,期间她有过朋友,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她也坦然承认,没有瞒我,她有了朋友,性情就平和些,自己不强,能怨人家啥?对她的隐私也给予了尊重。念及过去的情分,就有些迁就,算是对她生死之情的补偿。办了手续后我也避免了尴尬。人家凭啥啊把一生搭在你这破车上,谁能有这个耐心,希望她过的舒心些,实在不忍, 这样生活又对不起她,不是爱情是亲情了,离婚完全是为她好。她没有走,她负责打理生活,没给过她生活费,倒不是考虑钱的事,一是不想耽误她,二是没了那个红本,信任度就差了。

我态度明确,她没有走,也没顾虑。没心没肺,不拘小节,我可是多着心呢,这叫什么事呀。她有恩与我,强制赶她走不合适,很是无奈,离婚后她是自由的,也体谅、理解她,人生不易,有几个是圆满的。不是夫妻了,搭伴过日子,离婚不离家,又不能干涉人家过多,这种感觉很是酸楚,压力也是有的。她是好心,至少对我还是有些牵挂,怎么办?自己的问题自己承受,何必难为人家,一个屋檐下,分室居住了,互相迁就,尽量劝解协商,我虽内向,也是有血性的人,后来拒绝了她的情份,帮她张罗装修了房子,既然已经做出了选择,就要接受,没必要道德绑架,现在有各种原因,这种情况,也不算很少,解决方式不同,不伤害别人就别谴责,也许你也会有到这样的事,这是你的隐私,理解宽容,面对现实,谁也不用笑话谁。

我有一个女同事,她离婚后就是离婚不离家,与前夫同住一起,其原因也很无奈,离婚时房子判的一人一半,可是谁也拿不出一半的钱来给另一方。

刚开始时候还相安无事,自从女同事交往了男朋友后,每次出门之前,前夫都会冷嘲热讽一番,说的很难听,而且在家里和男朋友打电话聊天时,前夫也是故意在旁边大声说话,故意搅局,这让女同事很气愤,更让女同事难以接受的是,有时候前夫会提出同房的要求,女同事最终不堪其扰,搬出去租房子住了。

根据女同事当初离婚不离家的情况看,这样的生活状态很不好,相处也很难和谐,如果能和谐相处,估计也不会离婚了,所以离婚后最好分开住,这样对双方都好,也不会影响到各自的生活了。

离婚不离家的女人,这在现实里,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可以说很常见。在外人眼里,是无法理解,又喜欢八卦的事情。

离婚不离家,相互的利益让她无法离开这个家。我曾经认识的一对夫妻,男的是公务员,女的是小学教师,他们的婚姻,是亲戚介绍的。婚后三年,也没有孩子,感情都到了离婚的地步,无奈就离婚了。但他们还生活在一起,只是知道内情的和别人知道他们离婚的事情。外面的同事都不知道的。他们之所以离婚不离家,男的是为了晋升科长,女的是为了能当上小学校长。彼此为了仕途,牺牲了婚姻和感情。

离婚不离家,孩子成为牵挂和牵绊。尤其女人,放不下心头这块肉。担心孩子在单亲家庭里受的委屈太多,所以,她们宁愿牺牲自己的幸福,也不想让还出于成长阶段的孩子太委屈。

离婚不离家,彼此还有些不甘心。在同一屋檐下,想给彼此一个机会。很多离婚的人,后来又复婚了,就是在很大程度上,离婚不离家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其实,离婚对于双方来说,是一种无奈的选择。离婚又不离家,那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在最初的离婚日子里,是很尴尬的。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指的是两个人相识、相爱,结成连理共同生活在一起。如今离婚了,感情已不复存在,同住一个屋檐下,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不期间四目相对。会尴尬?或再次碰撞出爱的火花,不经意旧情复燃?

高离婚率的当下,离婚后因房子产权的限制,让只有一套房子的两人不得不暂时居于一个屋檐下。

原本不想再有任何交集的两人,在拥挤、逼仄的空间中,会再次上演怎样的情景剧?

一友小玉,四十多岁时因不愿忍受其夫的懒惰、赌博恶习,费尽心思,耗时耗力终于与其夫离婚。同住屋檐下的小玉对前夫态度是冷淡、不理不睬地。然而男人原本就对离婚不太认同,见小玉也没再找男人,时不时借着发酒疯的机会来骚扰小玉,言语挑逗,眼神暧昧,围截追堵,大有再次把小玉据为已有的意思。面对小玉的强行、坚决拒绝后,清醒后的男人会厉声痛骂,咬牙切齿地吼叫,让小玉滾出去他的家。忍无可忍的小玉在多次被辱骂后,不得不再找个男人成家,只为逃避那疯子一样,不可理喻的前夫。

无独有偶,离婚女人和男人同住的结局都没那么美好。一男子五十多岁时坚决离了自己的妻子,离婚后不顾同一屋檐下的旧人是何感受,很快迎娶了新人进门。女人面对每日可见的前夫和新的女人秀着矫揉做作、毫不掩饰的恩爱,因为要带孙子,不愿离开孩子的缘故,只能忍气吞声、黯然神伤。为何男人要在女人面前上演如此雷人的狗血剧,不顾及她的自尊,故意羞辱?原因就是女人年轻时对其管得太多,以致生怨。可见男女之间,不仅相爱相生,还会相杀。

真心离婚后还住一起的夫妻,是住不长久的。当然,假离婚除外,近日上热搜的丽水莲都一家人因想多得补偿的拆迁款,半个月不惜离婚结婚达23次之多。为了一己私利,无视国家法律的存在,以致以“诈骗罪”锒铛入狱。

离婚后,本就情份不再,同住一处,只会引发新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