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的合同违约金怎么执行
合同法对没有约定违约金,也没有造成损失的违约怎么处理?有何依据?
谢谢邀请。
首先,需要看下是哪类纠纷,是哪类合同,比如购房合同,在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中有一条: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其次,一般没有约定的,但造成实际损失的要计算实际的损失,这部分损失要提供相关的票据。虽没造成实际损失,但是并不代表没有违约,可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希望大家在签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劳动合同中约定泄密违约金合理吗?违约金比例有规定吗?
一、关于劳动合同中哪些情形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中仅有两种情况是可以约定劳动者需承担违约金的情形,一是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的,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及相应违约金;二是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及相应违约金。除了这两种情形外,《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约定的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中违约金的比例
关于第一种情形: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关于第二种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也即是该违约金比例应该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得超过30%为宜。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一方违约的如何处理?
违约责任有约定的,有法定的,像违约金,定金都是约定的,像继续履行,赔偿损失之类的都是法定的,也就是说即使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你也还是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让他继续履行或者赔偿损失
一般来讲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四大方面的内容,下面分别解释一下四者的含义:
1、继续履行合同,指违约方根据守约方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2、采取补救措施,是指采取具体的措施矫正履行有瑕疵(不适当)之处、消除履行缺陷。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
3、支付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守约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按合同中约定的计算方式计算出来的金钱数额)。
4、赔偿损失,是指因违约一方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守约人所作的经济赔偿。
如果合同中没有违约金条款的,仍然可以向对方主张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但是守约方需要举证证明损失范围和金额,不能举证证明的则还损失赔偿请求得不到法律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