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医疗期工资待遇是什么

法律观点 2025-07-2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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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5年四川省成都市认定工伤后享受什么待遇?
  2. 煤矿企业给医疗期的工伤职工仅开出基本工资,是否合法?有何法律依据?该怎么办?
  3. 2025年劳动法患癌员工的待遇?
  4. 无锡市员工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怎么算的?
  5. 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

2025年四川省成都市认定工伤后享受什么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个月个人工资(按照个人社保缴纳基数由社保基金支付)。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8221126(38221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成都)、6为9级赔偿6个月,由社保基金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计算方法同上、此为公司赔付)。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主张医院伙食费;治疗期间看病往来的交通费,住宿费;依据第三十条第六款主张康复治疗费;依据第三十一条主张辅助器械费;依据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四条主张护理费;依据第三十三条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不变。

煤矿企业给医疗期的工伤职工仅开出基本工资,是否合法?有何法律依据?该怎么办?

工伤停工留薪期应按照受伤前的工资待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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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分析建议如下:

1、员工受伤需要确定是否属于工伤?

员工在单位上班期间受伤,第一时间在送医治疗后,应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这时候受伤员工就有依据享受工伤待遇,否则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工伤,对单位在支付工资有异议,受伤员工的诉求是否能得到支持,还存在不确定性。

2、工伤员工在不能上班期间,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时间是多久?

工伤员工在不能上班的所有时间与停工留薪期是不等同的,停工留薪期通常是12个月,具体是根据不同伤情时间长短不一样,最长时间不超过24个月,只有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才有义务按照受伤前的工资待遇支付劳动报酬,超过停工留薪期的时间,实务中有些单位是按病假工资支付,也有的单位按照基本工资来支付。

3、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按受伤前工资待遇标准支付,受伤前工资待遇又是如何计算的?

指受伤前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加班费等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上班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的月数平均,如工作了6个月的,就是将6个月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相加,再除以6所得到数额来计算。

4、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工伤员工的工资待遇怎么办?

工伤员工在遭遇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标准支付工资,单位的行为涉嫌克扣工资违法行为,员工可以向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求助,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完全合法。一个职工在井下工作中受伤,受伤住院期间,其工资百分之百发給你,这是政策规定的。百分之百按什么依据,只能依据基本工资。井下其他工人的工资有的按计件十井下津贴(如井下采掘修),有的按基本工资十井下津贴(如安检,水电,通风等辅助工种)。为什么井下采掘修工种还要评定八级工资标准,就是为了有工人受伤时住院期间发工资有依据。

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享受原工资待遇不变,即工伤前十二个月正常工作的平均工资。

建议:

1.要有工伤前十二个月工资的发放凭证(免得企业赖账),如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

2.向企业提出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发放应是原工资待遇不变,要求按原工资待遇来发放。

3.若企业连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也不依法支付,那工伤待遇也很有可能不依法支付,待治疗好工伤后,劳动能力鉴定(评残)多少级,再一起通过劳动仲裁起诉追讨吧。

“原工资待遇不变”是职工工伤医疗期间的收入硬行规定。这一规定既是法规,也符合常理,因工负伤光荣,理应得到更好的待遇,照发受伤前的原工资(指原工作时的工资总额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完全顺理成章。试想,谁愿受伤,去受皮肉之苦?现实中,有些企业或老板不执行国家劳动法及其配套的工伤等法规,我行我素,甚至公然违法,理该受到查处!建议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向企业或老板说理讲法,要求照发受工伤前的原工资,如其硬不执行,只有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以至人民法院提出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2025年劳动法患癌员工的待遇?

癌症并不属于工伤,而且目前癌症还没有纳入工伤鉴定赔偿范畴,但是可以享受非因工受伤待遇,包括:

(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贵重药费、住院的伙食费及就医路费则由本人负担。

(二)病伤假期工资:医疗期间连续6个月内的,按月给付病伤假期工资,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三)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医疗期间连续超过6个月的,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为按月给付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1年未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60%。此项救济费付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止。

(四)非因工残废救济费:非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除领取非因工残废救济费、本人死亡时的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外,其他劳动保险待遇应停止享受。

无锡市员工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怎么算的?

谢邀!

是正常上班的工资福利,你原来每月拿多少,单位停工期就要给你多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指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66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二)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

十四、《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原工资福利待遇”应理解为“职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除外)”。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2.12)》

十六、《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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