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担保责任怎么处理

法律观点 2025-07-31 18
大家好,关于多人担保责任怎么处理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多人担保责任怎么处理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 多人联保贷款一人不还被起诉,法院对担保人判决会划分责任吗?
  2. 三人担保一人还一部分可以吗?
  3. 5个担保人怎么分担保责任?
  4. 法院会怎么处理具有连带责任的担保人?

多人联保贷款一人不还被起诉,法院对担保人判决会划分责任吗?

多方联保贷款如果有一方不还的话,估计就需要剩下的人代为偿还,银行也会进行追缴。毕竟多方一起签订了联保合同,那按照合同约定来看,各自都需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一方欠款不还时,自然有义务依据保证份额代为偿还。

不过在还完款后可以对未还的一方展开追偿,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好让未还的一方尽快履行义务。若仍拒不还款,那就可以让法院强制执行,冻结、扣押、划扣、拍卖该方名下财产,用以抵偿欠款。

其实客户办理联保贷款时就应该找知根知底的人,不要随便和他人一起贷款,以免对方后续故意逃避还款责任,还得由自己帮忙还款。如果之后追偿不回来,个人钱财势必是会受损的;而且还可能被连累,导致个人征信报告里也被记录下不良信息。

1.

有责任的,如果这样的话,按照约定的份额偿还就可以了,作为同一笔贷款的三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贷款协议中,写明三人之间要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另外两人是脱不了干系的。这时,已还款的两人只能先还款,然后向未还款人追偿除此之外,别无办法。

2.

法律分析借贷款三人联保,其中一人到期没还后果责任三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是我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民事责任制度,其目的在于补偿救济,加重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有效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连带责任人中任何一人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都必须负全部责任。3保要看你当时怎么约定,如果担保人的责任是平等的话,那就每人承担1\/3的连带责任,负责帮助逃脱的债务人还清债务及利息。如果按顺序担保的话,那就先追缴第一顺序担保人的责任,如果无能力偿还,再追缴第

三人担保一人还一部分可以吗?

可以。三个人担保一个人还一部分,三个人就归还的差不多了吧。借款人借款,三个人担保,任何一个人都是担保的全部借款,都有义务和责任归还全部贷款的。三个担保人一个人还一部分,三个人应该是可以还完全部贷款的。不管怎么还,只要把贷款结清,银行就不会再追究,担保责任结束。剩下的三个人再商讨吧。

5个担保人怎么分担保责任?

五个担保人怎么分担保责任。这个问题主要就是在这五个担保人在为担保之前坐下来商定好各自承担多少担保责任达成一致后才能够进行给人担保。也可能是平均摊,也可能是各自负责多少比例。主要就在于五个担保人协商好结果以后。才能够担保。

法院会怎么处理具有连带责任的担保人?

法院怎么处理具有连带责任的担保人?这个问题有一定的普遍性。

所谓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

法院处理具有连带责任的担保人,一般是债务人和担保人谁有财产执行谁的,谁的容易变现执行谁的。

通常情况下,多数担保都是一种有意无意的圈套。例如某甲贷款,某乙是国家公务员对此予以担保,某甲经营一阵子后资不抵债玩失踪(实际上也可能赚钱了,只是转移走了),债权人将某甲和某乙告上法庭,法院判某甲承担偿还责任,某乙承担连带责任。由于某甲事先做了准备,名下无任何财产,而某乙是在职公职人员,名下至少还有工资以及公积金,法院肯定是先执行乙。并且由于乙是公职人员跑不了,那些对失信人员的待遇,例如限高令,例如失信黑名单,例如拘留罚款,对于乙来说一般是立竿见影。

所以说,法院对于具有连带责任的担保人肯定是全力执行的,跑了和尚(债务人)跑不了庙(担保人)。

对于担保人来说,其实没有很好的办法,只能自己先偿还债务,以后设法找债务人追偿。

最后强调,有人要求自己签字担保,签字前一定三思!!!

法院将判决担保人承担无限连带偿还责任!

在法院的执行中,担保人即是被执行人!

对担保人(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存款情况予以查询并冻结!然后划拨!

对担保人(被执行人)的房产情况予以查询并查封!然后评估拍卖!

对担保人(被执行人)的住宅和人身予以搜查并扣押相应资产!

对担保人(被执行人)予以拘留!

将担保人(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

总之,担保人即是被告或被执行人!

法院没有必要单独处理连带担保人,在法律诉讼中,法院在庭审案子中,按照原告的诉讼内容,依据法律程序进行开庭审理,一般连带担保人会经历下面的几种形式的诉讼;

1、如果没有同一还款责任约定,债权人不能单独起诉连带性担保人;

如果借款合同中,对连带责任担保人没有约定,同一的还款责任,必须是经由法院庭审中的欠款人,并且法院对借款人穷尽办法找不到可以执行的财产,证明借款人确实没有偿还欠款能力,才有连带责任的担保人来承担剩余未还欠款,也就是,按照追债程序,先完成借款人的追债,再完成担保人的追债;

2、如果没有同一还款责任约定,债权人起诉借款人,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担保人为被告;

如果借款合同中,对连带责任担保人没有约定,同一的还款责任,那么原告在决定起诉借款人的时候,在写诉讼状中,一般都会把担保人追加成为被告,也就是同时起诉,但是这样情况,如果担保人的律师,水平够厉害的情况下,原告的诉求很难成功,主要原因是,在一般借款合同中,担保人是承担借款人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无法履行还款的情况下,剩余欠款由担保人来代偿,如果原告起诉借款人的时候,借款人名下有可以执行的财产远远够于偿还原告的欠款,这种情况,原告起诉担保人,诉求很难获得法庭支持,因此追加担保人成为被告,不成立;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3、如果合同约定同一还款责任,债权人起诉担保人,追加借款人为被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因此法院的审判参考合同中的约定内容及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庭审;

总结下,在民间经济纠纷中,担保人是遭受影响最大的群体,很多担保人都觉得担保是一件无所谓的事情,其实,担保人自己贷款和给别人做连带性担保是一回事,与其给别人担保,还不如,自己贷款,借给别人,都比做连带责任担保要好的多了;另外很多人既然给别人做连带责任担保,从来没有反担保措施,出了事情只有自己承担苦果,对欠款人没有造成任何损失和压力,因此作为担保人你一定要知道自己的法律权限和法律惩罚信息,否则真会得不偿失。

法院如何处理连带责任的担保人?那就看原告的诉讼请求了。

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因为后果严重,所以法律上规定的也严格,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连带责任必须由协议和法律规定。

也就是说,要么原告和担保人有协议约定,一旦出现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时候,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要么是法律有规定,法律规定的情形比较多,比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一旦法院判决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则原告如果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时候,法院是可以执行债务人,也可以执行担保人的。

执行担保人,可以查封冻结扣押担保人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的存款、房产、汽车、字画、对外投资等,不但影响自己,还会影响子女上私立学校,甚至影响子女政审。

如果担保人隐匿财产,或者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不但会被限制高消费,被拉入黑名单,而且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不要给人担保,不要给人担保,不要给人担保,重要的话说三遍!

关于你提出的问题,我们首先要弄清什么是连带保证责任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可以看出,在担保债务中,保证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份额的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审判实践中,担保方式存在以下几种形式;(1)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形式;(2)都以人保为担保方式;两种担保方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执行方式就不一样了。

一、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执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76条《民法典》第392条的规定,被保证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第三人都是人的保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执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保证份额的,就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执行谁都是可以的。实践中,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往往是对有履行能力的人进行执行,执行后,己履行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可以根据协议或判决书内容向另一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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