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检察院的判决标准是什么

法律观点 2025-08-0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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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侵犯公民信息,案件已经移送检察院了,是否一定会起诉判刑?

侵犯公民信息,案件已经移送检察院了,是否一定会起诉判刑?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并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对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的刑罚等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因此,案件移送检察院,并不代表一定会被起诉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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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在某检察院工作,题主应该指的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权罪。即使案件已经由公安机关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但不一定导致起诉判刑。这主要是由于公检法三个机关不同的职能定位造成的。在我国,公安机关属于侦查机关,承担的职责是固定证据,并将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的职责是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准确认定事实,之后再依照法律,客观公正地处理案件,并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

一、起诉的条件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如果这个案子达到了上述标准,则会导致起诉判刑的后果。

二、不起诉的情形

(1)证据不足不起诉:由于现有证据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来证明嫌疑人有罪,而只能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作出不起诉决定。但日后证据如果完善,还是会重新被起诉。

(2)酌定不起诉。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的情形主要有: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受过刑罚处罚的;聋、哑、盲人犯罪的;防卫过当;避险过当;预备犯的行为;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的行为;从犯的行为;胁从犯的行为;自首且犯罪较轻的;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酌定不起诉从法律上说是对犯罪嫌疑人作无罪处理。

(3)不构成犯罪不起诉。对于经审查,确实不构成犯罪的,不予起诉。

因此,这个案件最终是否会被提起公诉,还在于检察院的审查情况。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权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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