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监察是怎样的,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公职人员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标准?
一般的取保候审需要三个条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有相应取保保证,可以取保,取保保证包括人保和保证金,二选一,实际被取保的人还有其它多种情况,比如严重疾病无法刑事拘留而取保的,证据不足而取保的。
取保候审的人员,辖区派出所监管有何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取保候审是由被取保候审人的居住地派出所执行。必要时办案机关可以协助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七条规定: 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必要时,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 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应当同时送交有关法律文书、被取保候审人基本情况。
取保候审是对于没有进监狱人员的一种处理方式。取保候审是有条件的。不至于危害社会。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外出,要向辖区派出所报告。被取保候审的人员要做到法院,随传随到。取保候审人员一旦违反上诉规定就会被改变羁押方式。取保候审有的需要家属保。有的需要交一笔钱。称为人保或财保。
取保候审由被取保候审人的居住地派出所执行。必要时办案机关可以协助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必要时,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
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应当同时送交有关法律文书、被取保候审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等材料。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应当同时送交有关法律文书、被取保候审人基本情况和保证金交纳情况等材料。
取保候审经过什么部门?
我国的强制措施分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以下四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措施: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审结的。
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诉讼阶段分别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采取取保候审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使用保证人保证或保证金保证。取保候审的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
取保候审期间怎样可以销案?报案的人可以去销案吗?
能否销案,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在取保候审期间,经办案部门查证属实,有犯罪事实且要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况属于公诉案件。不可以销案,报案人也不能撤诉。
2、在取保候审期间,经办案部门调查,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证据证明你是犯罪嫌疑人,这种情况可以销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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