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付了房东不肯过户怎么办
房屋已支付首付,但房东迟迟不过户,合理吗?
首先得确认房东是因何原因不过户。
在深圳这样的流程是不正常的,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的时候就有约定什么时间买家到银行去做首期资金监管以及提交资料申请按揭。卖家红本不在手的同天得去公证处作委托赎楼公证。合同上也会约定大概时间过户的。且首付款是在银行冻结的,得等到买家拿到新的房产证后原件给到银行确认了,银行才会放首期款给卖家(所以必须是得先过户的,当然前提是买家有拿到银行给的贷款承诺函)我买了套二手房,付了首付,房东迟迟不过户,并通过房管局抵押给个人,我该怎么办?
除了打官司还能怎么办?傻得有盐有味的。买之前不晓得找个懂的人问一下吗?有抵押的房子一般都不先给钱到房东,资金监管,过完户再收钱。你这给了10万之后房东又再去做抵押,说明你们连网签都没有,现在房东无力偿还,而借贷方有他项权在手,打官司赢了法院拍卖这房子也是优先偿还有他项权的债务方,20万的房子能拍下16/7万不错了,除去15万估计能剩一两万还你,而这一两万估计还不够给律师费……
这种情况应该是自己和房东成交,并没有中介机构参与。一般来说房东收了定金中介方就会把房东的产权证拿走保存在中介方,防止房东拿出去再卖或办理抵押。房子有贷款的必须先还清贷款并注销贷款,才能过户。你这种情况房东明显有问题,还是尽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吧,不过房东背后肯定欠了不少债务!
首先需要明确,你是想让他继续履行过户还是想要赔偿?
如果想要过户,肯定第1步是要起诉,同时财产保全,但过户的前提是要把抵押权撤销掉,如果可以证明房东与他人恶意串通设定抵押权,那么可以把抵押权撤销掉,然后继续履行过户的义务。如果抵押权人是善意的,那么抵押权没有办法撤销,就没办法过户,只能主张损害赔偿。
主张损害赔偿不一定是坏事,像这种情况,您得到的赔偿会比较多,因为房东明显是恶意。赔偿数额,大概是已经支付购房款的一倍。
你应该早点找律师处理此事,而不是一直拖着,到现在事情已经特别紧急了,如果抵押权人起诉,要求拍卖房子,到了执行阶段,你这还需要提出执行异议才能解决,总之比较麻烦,建议尽快联系律师处理。
根据你的描述,你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是房东的违约造成的。
在房屋没有过户之前,房子的所有权仍然属于房东,其有权进行抵押。而抵押权是优先于普通债权的,也就是他同时对外欠债的情况下,享有抵押权的人可以从房屋价款中优先受偿,然后普通债权人从剩下的款项中受偿。
目前的情况是房东因为无力偿还借款,面临起诉、房子被查封的情况,你作为普通债权人,建议尽快起诉房东,要求退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损失。起诉的同时申请法院查封他的这个房子,以便于后期判决的执行。
如果拖着不起诉,当房东涉及其他债务纠纷时,在先的债权人将从房屋价款中受偿,落后人的债权可能就得不到清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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