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罚款不能超过多少
上班违规不干了还可以罚款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只能在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下,才能给予劳动者罚款的处罚。劳动者不上班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但是如果不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是不能给予劳动者罚款的处罚。劳动者不上班,用人单位只能扣除劳动者的工资,或者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每天每天工作12小时劳动法是怎样处罚的?
《劳动法》规定,职工每日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不过四十四小时的规定,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修改为每周40小时,企业最迟1997年5月1日前实行。
《劳动法》规定,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同意,企业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周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基础上,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加班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从上面两个规定看,一天工作12小时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应当依法对企业违法行为予以责令改正。而且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可以对超时加班企业予以每人每月100到500元的行政处罚。
每天工作12个小时违法,超出8小时工作时间的,劳动者可以拒绝,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12333。
扩展资料:
向劳动监察投诉需要提供的材料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加班的相关证据。
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结合上述规定,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每天工作12个小时违法,超出8小时工作时间的,劳动者可以拒绝,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12333。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不一定会处罚。
具体区分工时制度。
如果员工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度,也就是一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超过8小时的部分算加班,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
如果单位申请了不定时和综合工时制,也就是三班倒或者两班倒的,申请了不定时的,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申请了综合工时的,只是一天超时没有关系,如果每个月加起来总工时超过了标准工时如果每个月加起来总工时超过了标准工时总和,超过的部分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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