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不要抚养费的约定是否有效
- 离婚了本人不想要抚养权也不想支付抚养费可以吗?
- 前夫不要抚养费是什么心理?
- 我跟前夫离婚,他不给抚养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以后孩子也不用给他赡养,可以吗?
- 夫妻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女方一直没给抚养费,要不要去起诉她?
离婚了本人不想要抚养权也不想支付抚养费可以吗?
如果这个孩子是你的种,那既使你们没拿结婚证,孩子抚养权在妈妈那儿,你也是有责任和义务拿18年抚养费的。若在婚姻内的孩子,扷养权在你这儿,你以后养育孩子的,孩子妈妈要拿相应的抚养费的。不能坐下和平协商解按决的,那走法律程序还更公正公平。
你好,我是耳赤耳朵,很荣幸回答你的问题!
离婚了不想要抚养权也不想支付抚养费,这种做法是不道德,也是行不通的。除非有种情况,孩子不是你亲生的。
离婚后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往往是双方争执的焦点。如果你不想要那你就跟对方商量好,如果对方同意那就在离婚协议上写明。但是你想不付抚养费,这几乎不可能,法律也绝对不会支持你。
父母离婚本身对孩子就是一种伤害,再加上你不想要抚养权,这对于一个懂事的孩子来说是二次伤害,孩子的心灵是脆弱的,你不要抚养权就说明不想要他,对孩子来说你的行为让他会感觉自己是被人抛弃了,从而对他的成长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面对这种情况,你最好是事先跟前夫或前妻商量好,不能让孩子知道你们的想法。
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不管你们是否离婚。既然是义务那就必须要承担的,你不想付抚养费,对方可以对你直接起诉,你不仅没有赢的机会,反而被此事闹得的众所周知,你身边的人都会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而你将会受到各种道德谴责。
总之,不要抚养权可以理解,但是你还不想付抚养费,那就真的是异想天开了。生而为人,劝你善良!
不可以。
这是极端不负责任的。
离婚时,可根据双方意愿和实际条件能力,再依据小孩的愿望,本着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法官或调解员会据实作出裁决。对抚养权的归属一般问题不大。
离异后,双方都有看护的权利,也有抚养责任,这是法律所规范的。父母双方或任意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抚养权与抚养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不能等同。拒付抚养费是违法的。
我是一个离过两次婚的人,一次协议离婚,一次起诉离婚,所以这个问题,我觉得自己比较有发言权。
不想要抚养权也不想支付抚养费这种要求,要根据你们离婚的形式而定,到底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你可以和配偶约定不要抚养权,也不想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下,只要配偶同意就行就可以不用支付。配偶想通过离婚协议去法院起诉你支付抚养费都不行,但是如果配偶以孩子的名义起诉你,法院会判你支付抚养费。
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本着孩子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会将孩子判给某一方共同生活,而判决另一方承担必要的生活费。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选择不要抚养权,但是必须支付抚养费。
提醒你两点:
- 不支付抚养费不影响探视权
- 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 法律也规定孩子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从个人感情上,我不建议你这样做。既然你不要抚养权,肯定是由种种原因,我也不去深究,但是无论多么困难都还是应该抚养孩子。这是一件人生中多么有意义的一件事,所以请你好好三思。
生而不养,可为父母乎?将心比心,倘若你的父母当初与你这般,可有今日的你?如果如今你们夫妻又沆瀣一气,拒绝抚养义务,孩子的明天又在哪里?既然如此,为何生他?难道孩子是你们寻求生理快感的产物?扪心自问吧!
从感情来说,离婚不要孩子甚至不想支付抚养费这是违反人性的行为,是低等动物猫鼠狗都干不出来的事。
从法律来讲,你不要孩子的要求会得法庭支持,因为法官不会把孩子断给一个不爱孩子、不配作父母的人;但是不支付抚养费却不是你说了算。因为虽然你离婚了,但是你仍然是孩子的抚养义务人,给不给抚养费要看你的经济状况,你若食不果腹自然拿你没撤,但你若有正常收入你就必须支付抚养费。
离婚了但孩子毕竟是你们,婚内共同生养的,作为人父或者人母,无论你们为了什么原因离婚。
孩子是无辜的受害者,怎么可以狠得了心肠,既不要孩子又不出抚养费呢?也许是怕孩子往后,给你再婚带来不方便,拖累了你吧!
你此做法既违背道德,又豪无人性的做法,不知你想过没有,再过若干年,待孩子长大成人后,他/她会怎么想。
又不知你如何去面对自己的亲生孩子,希望这个当孩子父亲或者母亲的,好好想想后果是什么吧!
前夫不要抚养费是什么心理?
一种可能是要跟女方彻底了断,另一种也可能是对女方还有感情,希望女方没有后顾之忧,能够过得更好。但后一种情况应该不多吧。
就说第一种吧,这种男人比较自我,也有一定的能力,但离婚时可能感觉对自己的伤害过甚,不能原谅对方,以至于要跟过去的一切一刀两断。这种情况下,可能也会伴随着不让女方见孩子。
是因为他的经济收入远远可以满足孩子的生活和学习费用。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对孩子都有抚养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仍是如此。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要每个月给有抚养权的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法律规定抚养费是工资总收入的20%左右。前夫不要抚养费可能是因为他的经济条件比较好足以满足孩子学习和生活的需要。
我跟前夫离婚,他不给抚养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以后孩子也不用给他赡养,可以吗?
如果是双方签定了这个协议,也只能是个不受法律支持的无效协议,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及子女对年老父母的赡养是不可以任何理由推卸的,这样的义务不会因父母的离婚及孩子归任何一方带养而改变,而另一方也无权用任何协议形式不负抚养责任。如果是真的签了也只能是自欺欺人的伪协议。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违反法律的协议根本无效。因此离婚时约定年老后孩子不对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履行赡养义务的协议只是一纸空文!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所以所谓协议从始至终都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协议孩子由一方抚养并由抚养方单方承担子女抚养费的协议,如经人民法院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满足子女需求,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也不会支持。
不用他出抚养费可以视为你知情同意,而将来孩子不赡养他是与法律相违背的,法律不会支持,只要你前夫反悔这份协议就是一张废纸,而且,你现在这个协议也是在坑你的孩子,小时候不要爸爸抚养费,爸爸老了却不得不赡养他,不公平。千万不要这样,抚养费一定要,不是为你自己是为了孩子,而且,有了钱孩子的生活也会过得好一点,有了钱的联系,这个父亲还有一份责任一份爱,孩子也不会因为离婚而失去父亲。
答,万万不敢上当受骗,这就是呼悠你,他就是铁公鸡,一毛不拔!特别坏的混蛋,良心大大的坏了。可能有高人背后点拨,日鬼你相信他的谎言,假如你请教律师保证没有如此一说。①不爱你无所谓,连自己的亲生骨肉都可以抛弃,我估计这个人的父母亲是假的,他是别人遗弃的孤儿,从小没有得到爱,在石头堆里长大,靠食垃圾为生,没有一点人情世故,纯粹是死狗一条,离远一点好,千万不要让臭味熏黑了你。②这就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主。③不给孩子抚养费还能想出如此高明的招数,前世的先人们一定是奸商的后代,精打细算,没人能比。④孩子不瞻养他,法律不允许!他不要脸告到法院,孩子还丢不起这人啊!早断早解脱,既然已经决定不想给,除非翻脸打官司,还会伤孩子的心。如果你的经济条件允许就自己单独抚养孩子吧!⑤他不要脸你要啊,至于将来孩子的态度由孩子自己掌握。就当从来不认识他,孩子是天上掉下来,你刚好接住了。把孩子的姓改了吧,跟你姓也挺好😊!何必自己为难自己。
夫妻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女方一直没给抚养费,要不要去起诉她?
夫妻一场何必成为仇人呢?虽然离婚了,但彼此还是孩子的亲人,虽然两个没有了关系,但是孩子还是两个人的牵绊。离婚只是你们两个人关系的终结,如果她没给抚养费,你一个人养孩子费劲吗?有可能她有难处,也有可能不方便,给不给全在她自己对孩子的心,正常当妈的都会放不下自己的孩子,如果真在意,你可以联系一下,问问对方。如果自己可以扶养孩子,真心不要问,全凭个人内心,
如果你经济条件可以,不要也可以,不是放过她,而是没责任的人,不配为人,更不是母亲!我协议离婚时,两个孩子归他,不要我负担任何一切,当然他把我买的房子也卖了,没给我分钱,为了孩子,我也不计较,我净身出户,不明内情的人觉得我可能背叛婚姻吧?我老实,被他算计了还得替他背锅!没到两年,他又打官司让我抚养一个孩子,好吧,反正自己的孩子,我也愿意负责抚养,结果就是我退一步,他就进一步,后来女儿也跟着我了,他不负担任何费用,因为要挣钱养家,累,不想看到他而生气,就当我孩子没有父亲,所以就没打官司起诉!
夫妻协议离婚,是建立在男女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定的协议而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该协议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离婚了,孩子归男方,只是意味着孩子跟随男方生活。但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对孩子有探视权,同时也需要参予孩子的抚养,故而应该每月支付“白纸黑纸”上协商好的一定抚养费,但孩子的抚养费并非“一成不变”,随着物价上涨,孩子求学期间开支的增加,抚养费还应“随行就市”做出一定程度上的上浮。女方一直没给孩子抚养费,男方可“先礼后兵”,先与女方电话沟通,毕竟女方是孩子的生母,顾忌着孩子的感受,不必太“剑拔弩张”,开门见山阐明自己的观点,请女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几次沟通后,如果女方仍拒付抚养费,男方便可向法院起诉女方,“对薄公堂”后,法院会对女方实行强制执行。替男方追讨回孩子的抚养费。
夫妻协议离婚后,男人去起诉孩母亲?就因为孩子母亲一直没给抚养费?我的观点是作为男人真的没必要!
协议离婚了就没有必要再对簿公堂了。如果你们的协议上明确了孩子归男方,女方不用给抚养费,那是你们夫妻的自愿行为,有法律效率,起诉也没用。
如果你们的协议没有约定抚养费,但是明确了孩子归男方,大致也就明确了孩子男方抚养,费用和精力方面自然也是男方多付出一点,不然女方会要求孩子归女方的,让男方每月出抚养费,想对簿公堂的男方会同意吗?
还有一种是夫妻协议离婚约定好女方每月给付男方孩子的抚养费的,女方一直没给,你去起诉女方(孩子母亲),虽然胜诉,可是女方目前经济能力如何?离婚后她有没有探视孩子?对簿公堂对孩子的感情伤害怎么办(爸妈都不愿意养自己,为了抚养费都对簿公堂了)?
所以这种事情,离婚夫妻之间自己沟通就好了,对簿公堂真的没必要。
我两个儿子,协议离婚五年了,两个孩子归我,不需要女方出抚养费,当时一个初中一个高中,女方就想看我日子过不下去的样子。
现在小的高二,大的已经参加工作了,所以作为男人,努力挣钱才是正道,哪怕是加班卖力气,为那一点点生活费去和孩子妈妈(女方)对簿公堂,真的没有意义!很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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