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的条件什么
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工作超过10年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条件,但是需要和劳动者协商,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
一般而言,单位想解除合同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有个领导看不惯你,看不上你,讨厌你。
也许是你无意冒犯,也许不需要理由,他就是想把你弄走,但是你也没有什么大错,工作也能完成,所以说只有协商解除了。
二、单位有年轻划指标,尤其是外企,而你年纪已大。
好多外企都有年轻化指标,比如说00后占比,90后占比,80后占比。
你可能是70后,或者80后,公司在优化的时候,你就是重点对象。
三、薪资过高。
在外企,每年都有调薪,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你的薪资可能已经是一个新人的的两倍。但是一个新人经过一两个月的磨练就可以把你的工作完成了,这个时候你就很危险了。
四、工作表现确实不好。
虽然已经是个老员工,但是工作不思进取,标准度降低,都是得过且过,将将在达标线。或者由于其他事情产生影响了你的状态,总而言之,公司不满意你的表现,但是你也没有触犯公司纪律,没有办法开除,所以说只能解除劳动合同。
五、单位效益不好,需要裁员。
这个就不多说了,可以参考之前三星中国分公司撤离。
对于单位来说,如果单位想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或者与超过十年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都需要进行协商沟通,给予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n+1。
比如说你在单位工作12年零一天,则单位应该给予你13.5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其中工作不满半年的,按0.5计算,工作超过半年不到一年的,按1计算。
月工资是指过去12个月,你在该单位所有劳动所得的平均值,包括工资,奖金,加班费,福利待遇等等。
如果双方沟通顺畅,达成协议,签订协议之后,劳动者不需要上班,应该n+1。
如果签订协议之后,劳动者继续上班一个月,工资正常发,就不需要+1了。
对于十年以上员工,准确的说应该是对于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公司没有理由单方面以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
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就可以继续上班,公司非要解除合同,应给予2n的赔偿。
遇到突发状况,或者有人故意刁难,请及时保留证据,比如说微信沟通记录,书面通知,谈话录音,谈话录像这些都是你以后打官司或申请劳动仲裁非常有用的。
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你违反公司的《员工手册》,一般入职一周内公司会对新人进行员工手册的培训,解释里面的条款和利弊,最终让你签字确认你已知晓及获得培训,一旦发生纠纷这就是一份证据,你不能说自己不知道。
员工手册会明确规定一般过失,严重过失和重大过失的条款,犯错有书面警告、口头警告,累积多少次将被开除。有些单独条款,比如打架或因个人原因造成多大损失也会被开除,这些就是一票否决制,这种是不和你协商的。
如果你违反被通知开除,一般会让你签一份离职书,如果你不签字会以短信的形式发给你。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那里有个员工发错货给公司造成5000元损失,超过员工手册规定的上限2000元,要开除他,让他自己走人,当时那个月比较忙加班超过劳动法规定的36小时,他死咬这点说犯错是因为超额加班太疲倦造成的,公司有责。最后拿到了补偿。
这家公司还出过员工吊装时撞到了新安装的机器人(大型机器人),维修费花了30万,被开除,他去仲裁,只说一点,安装新设备后,即发生变动后,没有对他们进行培训和风险告知,所以才出现的,最后也获得了赔偿。
工作超过十年犯了错和没到十年员工一样,没有区别对待一说。如果经营不善裁员,超过十年员工裁员,可以只给N+1,2N只是传说,但要设法让员工签字后才能裁员,否则员工可起诉,因为这种员工必须要双方达成一致,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也有许多办法,每天约谈、取消所有奖金和补贴、不加薪……方法有很多,强扭的瓜不甜,如果公司不要你了,愿意补充,死耗是两败俱伤,还是见好就收,心情很重要。
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如何赔偿,重点是看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什么,不同的原因赔偿的数额也不同。实际上和工作超过10年没有必然的关联,工作超过10年,唯一的就可能就是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点有所不同。具体我们根据不同的解除原因逐一来说一说。
一、公司合法解除,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的情形
这种一般是员工有严重违纪、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等行为,那么公司在有充分的证据,并且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那么公司在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时,除了结算离职工资,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此时即便工作超过10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是一样。
二、公司合法解除或终止,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续签,此时劳动合同终止,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工作超过10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不存在着一种情形,这是唯一的区别。
2、公司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当前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那么公司可以提前30天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然后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且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无法达成一致,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4、员工病假到期,无法从事公司的任何岗位,那么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公司违法解除,需要支付2N的赔偿金
如果公司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就是在《劳动合同法》里找不到任何依据,就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那么需要支付2N的赔偿金,也就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总而言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否要赔偿,主要分为以上三个类别,实际上与工作是否超过10年没有太大的关系。
如果是试用期,单位就很好办,可以随时解除。
那通过试用期之后,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想解除劳动合同,就需要双方协商给补偿了。
至于条件,也没什么条件,单位就是想解除了,也愿意给补偿了,你也对补偿金额满意,那就可以了。
当然,如果你想对补偿金额狮子大开口,那也是不行的,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
那法律的规定是多少呢?
不管你在单位工作多少年,如果单位想跟你解除劳动合同,正常的要给付n+1的补偿就可以了。
工作十年之后,也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的解除是需要劳动者同意的。如果劳动者不统一的话,单位不可以强行解除。
如果单位强行解除的话,劳动者可以索要2n的赔偿。
现在无固定期限合同,不需要工作十年。如果公司跟你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第三次再续签的话,就视为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很多公司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一来是不想赔钱,二来想少赔钱。
也有合同到期的不续签劳动合同时,让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美其美曰是方便劳动者继续找工作,实际逃避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但是劳动者继续工作的,视为自动续签。
如果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该给予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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