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的用地方式有哪几种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分为哪几种,他们的特征是什么?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如下:
1、以出让方式取得;
2、以划拨方式取得;
3、以转让方式取得。我国现行土地使用权有以下6个特征:①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十分广泛;②土地使用权不得随意改变;③土地使用权是法律特别设定的一项物权;④土地使用权来源于土地所有权;⑤土地使用权的权能有限;⑥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抵押,这是与土地所有权的重要区别之一。
西欧庄园里的土地构成是如何划分的?
由于西欧中古社会发展缓慢,致使庄园的耕作制度长期不变,而且其中还保留着相当多农村公社时期的因素。这种制度的基本特征有3种:
1、条田制。即庄园的所有耕地都呈条田状,插花分布,领主自营地、各 家各户的农奴份地互相交错;
2、轮作制,当时的耕作技艺基本是三圃制或二圃制,所有的条田又都混杂连片,因而实行强迫轮种;
3、敞田制,即当每季作物收获之后,各户须将自己拥有的条田向公众敞开,作为公共牧场。
西欧庄园的土地构成有三部分,即领主自营地、自由领有地和农奴领有地。这三种土地分散在各处狭长的条田,互相交错,一家土地很少连成一片。自营地由农奴无偿劳役耕作。另外属于庄园的还有草地、牧场、森林、池塘等,这些多属于公用性质。⑤初中教材将庄园的土地分为耕地和共用地两部分,耕地则由领主的所有。
行政单位土地使用权核算方法?
土地使用权也应确认为“无形资产”,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支出(如缴纳配套费、土地储备金等)应计入取得无形资产的成本;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单独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地下么?
包括地下。
《土地登记办法》没有对地上、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进行登记作出明确的规定,而是通过明确宗地的概念将其纳入了一般土地登记范畴。
《土地登记办法》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将宗地明确定义为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使宗地不再仅仅是一个平面的概念,而且还是一个立体的三维的空间概念了。因此土地登记不仅要登记土地平面的四至界限,而且要登记土地的上下立体空间,从而解决了地上、地下设立的土地权利的登记问题。
土地使用类别有哪些分类?
一是区分“类型”和“区域”,按照类型的唯一性进行划分,不依“区域”确定“类型”;二是按照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四个主要指标进行分类,一级类主要按土地用途,二级类按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进行续分,所采用的指标具有唯一性;三是体现城乡一体化原则,按照统一的指标,城乡土地同时划分,实现了土地分类的“全覆盖”。这个分类系统既能与各部门使用的分类相衔接,又与时俱进,满足当前和今后的需要,为土地管理和调控提供基本信息,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同时,还可根据管理和应用需要进行续分,开放性强。本分类系统能够与以往的土地分类进行有效衔接,不至于由于新分类造成土地基本信息的“断档”。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有住宅,商业用途,公共用途,绿化,军事用途,等等,只是居住年限为70年,商用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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