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拆迁赔偿纠纷怎么解决
行政赔偿双方都上诉会发回重审吗?
上诉案件只要认定事实清楚法律适用适当一般是不会发回重审的。
中国的审判制度是二审制,二审为终审判决。行政赔偿案件一般都是对一审赔偿比例认为不当上诉的,只要是上诉案件二审法院都会受理的。二审法院会根据双方的上诉理由,参考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做出维持原判或改判的判决。一般不会发回重审。
法院一二审判决行政行为违法,但驳回赔偿请求,该怎么办?
法院审理行政违法案件,那怕一、二审判决行政违法,‘’驳回赔偿请求"也是正确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们知道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相对人(自然人、法人)进行管理时,针对不同性质的问题行政机关如果认为行政相对人违反国家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或请求赋予从事某项专业资质不符合国家规定,会依照规定对其采取不批准颁发资质丶取消某资质丶不予行政补贴…以及针对公民法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进行处罚的行政拘留、罚款、欧打丶虐待、使用枪支致死致伤、扣押、查封丶冻结:、没收、拆迁、征用等损害的决定或措施。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章行政赔偿中规定:因行政机关错误行政行为侵犯‘’受害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应当赔偿的规定。对于行政违法非"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此范围的,国家不予赔偿。
综上所析,本案虽一丶二审判行政违法,但不符合《国家赔偿法》赔偿的法定范围,所以,判决不予赔偿的决定是正确的。
既然法院一审二审判决行政违法,说明已经认可了行政机关存在错误,只是你不能证明行政行为和你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或者你提供了证据但不被法院采信。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度,二审的审判结果为最终结果,不能继续上诉,只能提起申诉,但申诉不影响二审的已生效结果。
你可以收集证据继续申诉,但是感觉作用渺茫,除非你有新的有力证据,否则还是之前老证据的话,基本上没有申诉成功的可能。
行政赔偿的调解程序?
一、径行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赔偿、补偿和自由裁量行政案件,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可以径行调解。
二、调解书的内容和生效
调解达成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书生效日期根据最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确定。
三、调解的保密性及例外
1、调解的过程不公开。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调解过程不公开,但当事人同意公开的除外。
2、调解内容不公开。调解协议内容不公开,但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四、第三人参加调解的情形
由于第三人与案件关系密切,第三人参加调解的方式,与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相同,既可以是第三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也可以由法院通知其参加。在整个调解过程中,第三人都可以参加调解。
五、调解后的处理方式
调解不成,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愿意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和解、调解协议内容,不能转化为判决。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民法典对行政赔偿的规定?
一、民法典中行政赔偿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行政机关侵犯受害人人身权利,造成受害人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行政赔偿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十五条 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哪些人可以向行政机关要求赔偿
无论行政机关在作出职权行为时有无过错,只要其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且因此给相对人造成损失,就应承担赔偿责任,而不管其主观上有无过错。受害人也无须证明作出行为的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有故意或过失,只要行政机关无法证明其实施的行为合法就要无条件地予以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申请行政赔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赔偿请求人必须是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违法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侵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可作为赔偿请求人;受侵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作为赔偿请求人。
(二)有明确的赔偿义务人,且赔偿义务人之一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三)有具体的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四)具体行政行为已被依法确认为违法。
(五)在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内。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务活动时,造成受害人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
行政复议法成功后如何申请赔偿?
(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的,应当给予赔偿。
(2)、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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