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还需继承权公证吗

法律观点 2025-08-19 5
其实遗嘱公证还需继承权公证吗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遗嘱公证还需继承权公证吗,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遗嘱公证还需继承权公证吗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1. 2025年遗嘱还要继承权公证吗?
  2. 丈夫过世前公证遗嘱全部留给妻子,婆婆还有继承权吗?

2025年遗嘱还要继承权公证吗?

一般情况下,2025年继承是否需要公证,由申请人来决定。因为我国的民法典规定,由于继承、受遗赠从而获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那么可以让申请人来选择是否需要进行继承公证。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的,当事人要应公证机关的要求,填写公证申请表,并且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和材料。

不需要。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典与民法典等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答:不需要,今年7月5日,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味着伴随房屋继承事项多年的“公证”环节已不再成为必需。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

丈夫过世前公证遗嘱全部留给妻子,婆婆还有继承权吗?

这个太笼统。分情况1,若是母慈子孝遗嘱若全给了媳妇儿,我觉得不现实儿子也不可能这么办。若真是办了,我觉得做妈妈的可悲的同时支持要回一部分赡养费。情况2,若是丈夫的妈妈没有尽到母亲的责任,跑了,改嫁了,或者老了活不下去了才来投靠儿子的,我觉得这样的遗嘱太有用了。就应该一分钱都不给。说实话,公证和遗嘱若说没有用,请问公证的意义又在哪里?

如果公证的遗嘱程序,内容合法,婆婆就没有继承权了。因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优先适用。

如果婆婆发现遗嘱公证内容不合法,比如未对无生活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保留必要的份额等,可以向法院主张遗嘱无效,请求按法定继承继承财产。

另外,还需要不存在遗赠协议,若有遗赠协议,优先适用遗赠扶养协议。

配偶在过世前出具遗嘱的,分为两种情况:

一、配偶在过世前已经公证机关出具公证遗嘱,若配偶在过世前未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有遗嘱应当按照遗嘱继承。

因该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出具,公证机关在出具公证遗嘱时,会审核该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包括:是否处分他人财产、是否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等。

二、例外情况

若公证机关在出具时未审核是否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或没有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当继承开始后,发现遗嘱未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应当先留有该继承人的必要的遗产份额,除该财产以外的由遗嘱确定的继承人继承。

三、婆婆是否有继承权

当公证机关出具公证遗嘱,被继承人名下配偶继承。首先是继承开始时,婆婆是否符合留有必要的遗产份额的情形。

没有!

遗嘱是被继承人的生前意志的具体体现。简单说,谁的遗产谁做主。

只要该公证遗嘱真实、有效、无法推翻,婆婆丧失继承权。

例外情形:

1、除该公证遗嘱之外,存在真实、合法、有效的遗赠抚养协议时;

2、婆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时;

这确是问题所在。有些父母真的很自私不一定能很好的尽到抚养儿女的责任,而且有些父母也不是没能力养老,他们的收入和财产说不定比儿女还高但仍是不断的索取,自然儿女不希望身后仅有的遗产还被盘剥,我觉得个人情况不同法律不该一概而论,不管是谁,只要是自己的财产就该拥有对自己财产的完全处置权。不管是捐了还是给谁了那是他的权利,法律不该要求该给谁不给谁。如果他的遗嘱是全部捐给国家了我很想知道法律是否规定这样也不行必须均分给家人而不是捐了?这是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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