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院不具有管辖权移送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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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中,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行使管辖权。什么意思?
双方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而且是仲裁前起诉时仲裁后,仲裁协议已经履行,不存在放弃问题一方起诉,一方可以申请仲裁,属于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仲裁法》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仲裁法司法解释》第十三条 依照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而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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