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去世后如何分配遗产
继承人下落不明应该如何分配遗产?
呵呵!题主太性急了!怎么能够三步并成一步走呢!
被继承人下落不明的,首先得证明被继承人已经死亡。
依法证明了被告人已经死亡后,还得界定有哪些继承人和遗产范围。
将前述情况搞清楚搞准确了,才能讨论遗产应该怎样分配。
有证据证明被继承人连续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被继承人失踪。此后被继承人连续失踪过两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被继承人死亡。
法院依法宣告被继承人死亡后,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程序才可启动。
如果有证据证明被继承人在特定事件中(重大伤亡事件)失踪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宣告被继承人死亡。
被继承人失踪,是不能直接继承其财产的。应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查找被继承人的下落。若在法律规定时间,被继承人依然全无音信,就可以让公安机关宣布“死亡”,继承人那可以按照继承法规定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
在法律规定时间内,没有得到被继承人消息期间,可以在继承人中选择代表,代管被继承人的财产,直至事情有了结果为止。
继承人出国下落不明,法院可以立案办理,但是有一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以上是部分继承人下落不明如何办理继承财产的解决办法。
如果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按照《继承法》不能适用代位继承,这时遗嘱失效,被继承人遗产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被继承人先于遗嘱继承人死亡,则遗嘱有效,遗嘱所涉遗产由遗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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