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被批捕后多久宣判

法律观点 2025-08-3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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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对于被公安机关批准逮捕的罪犯,在看守所是何种心情等待开庭审理判决?

对于被公安机关批准逮捕的罪犯,在看守所是何种心情等待开庭审理判决?

公安机关一般是在拘留后30天内送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在7天内作出批捕或者不予批捕的决定,所以批准逮捕是检察院决定而不是公安机关。

绝大部分当事人被拘留后,贯穿始终的心情都是想早点出来,但是出来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无罪释放、二是取保候审、三是执行完毕。

有的人被拘留后认为自己根本不构成犯罪,就想让办案机关早点查明案件事实、早点放人;有的人会觉得不管最终罪名是不是成立,都希望在案件到法院之前能取保候审,人可以先出来不用待在看守所,而且如果能够取保候审的案件,高概率最后也不会判的太重。

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对于比较明显的无罪或者情节轻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能不会呈捕、检察院也可能不会批捕,一旦批捕了就证明办案机关初步审查认为当事人是有罪的。

对于有一定辩护空间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和律师都希望在37天之内积极争取,能无罪则无罪不能无罪能申请取保也比较重要。一是相比较于后续程序,37天之内成功辩护的案件可能性更大,刑事案件无小事、宜早不宜迟;二是在里面的人都是想早点出去,能无罪出去最好,不能无罪取保也可,实在不行就早点开庭早点判。

最痛苦的事情是看不到头的等待,因为未知才会害怕。

一般来讲批准逮捕的基本可以判断为准罪犯了,也就是说批准逮捕接下来就的等待判刑,当然也有例外就是可能无罪释放,但这个在中国概率很低。

一般来说批准逮捕了,除了后悔以外就是希望自己有可能会被奇迹出现,当然这只是很多人的幻想。其次就是希望在判刑的时候可以轻判,这种心理会一直到真正判决下来才可以完全消失。

我原来的邻居他从部队转业地方后,被政府安排到了看守所,几年后他又荣升为看守所所长。

因我们是近邻居少不了在一块吃喝聊天,在平时的聊天当中,不断听他说他们看守所内部的事,因此我对看守所里的事也了如指掌,所以也对该问答有着很深的了解,请网友们关注我。

题主所问对于被公安机关批准逮捕的犯人,在看守所是何种心情等待开庭审理判决?一旦犯人被捉进看守所羁押,心理是非常焦虑,只盼着在法庭上能够胜诉,判他个无罪释放。

但是他们既然进了看守所,大部分罪犯是被公安机关掌握住他们的把柄,可以说是无懈可击。

只盼着找个好律师能为他们好好辩护,把黑色能说成白色更好。当然了这只是个人在想好事,既然被公安机关抓进去,如果没有罪,公安人员还有说不清的责任。

看守所里还有一些杀人犯,像这些杀人犯都是故意杀人,知道自己罪恶深重,难逃一杀,所以这些杀人犯在看守所里顿顿饭是吃饱喝足,旦等哪一天吃枪子。

看守所里的贪污受贿的罪犯在法院没有审理宣判之前,心里在想盼着哪位老板找借口探望他时,口径一致的窜供,只盼检察机关少找到他们几处藏钱的地方,到法庭上少判几年。

综上所述,看守所里的犯人在没有被法院审理宣判前,他们还存有侥幸心理,只盼法庭通过审理少判他们几年,或者是无罪释放更好。

肯定没有什么好心情了。

判死判活最难等,如是罪大恶极杀人犯、贩毒犯等,判死可能性大,但也有生的希望,这类疑犯判决前最难过,会有生不如死的感觉吧。有的早死早超生的想法也会有的,希望及时处决。也有的害怕死亡的,想多活一天是一天,好死不如赖活着,这类感觉的疑犯盼慢点判。

判轻判重的相对心情应没那么糟糕,罪犯也犯了,坐牢是逃脱不了,反正在看守关押也算入服刑期,早判晚判应该不那么关心。当然,看守所应该比不上监狱环境好与相对自由,早判早到监狱服刑也是这些疑犯希望的吧。

至于希望有判无罪的疑犯心情就复杂了,判早了怕想捞他出来的工作还没做到位,被判有罪;有的则怕开庭判晚了,已经很有把握判无罪了的,迟迟不判而节外生枝。

总之,关在看守所等判决的疑犯,心情是很复杂的。

作为一名律师,可以间接感受到这种心情,斗胆回答一下。

刚刚办理的一个案件,委托人年龄不大,因之前就职公司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拘留37天后,检察院批准逮捕,逮捕后羁押了两个月,现在已经取保候审,前后在看守所共同待了三个多月。

我介入案件是在批捕后。第一次去会见,感觉整个人精气神还行,没有特别崩溃,但在交流时可以察觉到她很渴望自由。隔了半个月之后,第二次会见,跟上次感受完全不同,整个人很焦虑,每说几句话就问我她什么时候才能出去,思绪也比较混乱。询问间得知,看守所内条件差是肯定的,所有人睡大通铺,监室内三四十个人,睡觉人挤人,半夜还需要轮值,基本属于没觉睡状态。此外,看守所内并非像影视剧中演的那样,可以每天出去放风,相反基本出不了监室,监视内光线极暗,分不清白天还是黑夜,而且行动受限,不能站不能躺,只能坐着,往往一坐就是一天,也不能和其他人大声聊天。我想在这样的环境下,任何一个人都是极其煎熬,甚至是绝望的。因此我就尽量多去见见她,多和她聊聊天,而且让她的亲友多给她写信,舒缓她内心的焦虑。好消息是,第三次我见完她之后,她就取保候审出来了。所以,我个人认为,在监室内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是焦虑,煎熬,绝望的,同时又是极其盼望案件开庭审理出结果的。

题主的问题,一开始就搞錯了。公安机关只能提请逮捕,並把主要犯罪事实证据连同案卷报同级检察院审批,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才能开具逮捕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在看守所羁押待审。

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待审期间,除每天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外,主要是反思交待自己的罪行。因为是逮捕,只是查证了主要犯罪事实,有些还需深挖,进一步查证落实。而犯罪嫌疑人,也情况各异,想法不同。案情简单、罪行较轻的,希望尽快判决,服刑改造,早日出狱回家。案件复杂,罪行严重的,則盘算如何应付审判,公安法院哪些知道,哪些不知道,不知道的要不要交待,交待了会不会加重处罚,等等。还有的犯罪嫌疑人,在此期间,就是绞尽脑汁,寻思如何为自己开脱,减轻刑罚的事实理由,企图逃脱法律制裁。至于少数杀人犯,他们知道自己罪恶严重,刚进看守所,並不是想像中的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他们知道判处死刑,还有一个过程,心中相对还较坦然,並不是十分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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