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了是不是就严重了

法律观点 2025-09-03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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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刑事案件诈骗罪,被正式批捕了被判刑的可能性是不是很大?有何依据?

刑事案件诈骗罪,被正式批捕了被判刑的可能性是不是很大?有何依据?

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刑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也就是说,一般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上是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了,即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有犯罪事实基本就可以确定要被处以刑事处罚了。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

从程序上讲,检察院批捕依据的证据,还要经过法院审理、控辩双方质证之后才能被采纳。

这里面的因素差异有:

1、公诉人提供法院的证据是公诉人一方认定,尚未经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质疑的证据;

2、未考虑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无罪、罪轻的证据;

3、公诉人和审理法官对证据的不同认识。

判刑的可能性大

今年初我看到数额有个变化,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6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就构成诈骗罪。

现已批捕,说明公安机关己查明了此人的诈骗事实,掌握了诈骗证据,才向检察院报批逮捕。

在什么情况下应当予以逮捕呢?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下列危害社会危险的,应当予以逮捕:…(略)

可能处以徒刑以上刑罚作为逮捕的条件之一。徒刑包括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有期徒刑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批准逮捕后,是不是指定看守所羁押呢?不一定。检察院在逮捕后仍然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可以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

但对诈骗犯罪嫌疑人能否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那倒不一定。如让其回家有可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社会的现实危险的。

有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就不能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对其继续羁押。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对诈骗数额分三个档,处罚相应三个档。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就看诈骗数额多大了。如果诈骗数额较大,涉嫌诈骗罪了,也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诈骗嫌疑人真诚悔罪,向受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受害人谅解,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的。

公,检,法三机关可以对诈骗嫌疑人依法从宽,是否入刑还要看具体情节。

作为前检察官,现律师。比较扎心地告诉你,判实刑可能性几乎占了95%。

首先,批准逮捕是一种实刑判决的前置条件。如果法院未判实刑,检察官将会受到绩效考核的影响,因为证明批捕错了。这也倒逼检察官采取批捕措施会很慎重。

其次,任何事情都不能绝对,也有一些不称职、或者其他因素导致检察官批捕错误,这个比例还是有的,不足5%(此数据亲自统计过),经过控辩双方法庭对抗,被判决无罪或者缓刑的,这部分必须建立在证据有重大瑕疵的前提下,如果仅仅是微小瑕疵,往往法官会向着检察官,毕竟公检法相互配合是常态。

最后,超出以上理论规定,我再告诉你一个秘密,实际上,很多时候检察官发现法院会判无罪或者缓刑,批捕错了会提前变更强制措施,你会发现法院很少无罪判决,是因为很多是在法院判无罪之前,进行了撤回起诉处理,这样就是人不丢到外边的,这也是符合规定的,所以,实践中,会有多种多样的处理方式,往往会依据各方因素交叉而进行符合实情的处理,这种处理核心精神就是减少社会对抗因素。

你好。

按照你的描述,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批准逮捕了,那么被判刑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为什么这样说呢?

理由其实很简单,有如下四点:

1、《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2、既然已经批准逮捕说明了三件事:其一,已经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其二,还说明,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其三,如果取保候审的话,会有社会有危害性。

3、否则,如果没有任何证据或者说证据特别的不充分,那么,一般情况下检察院是不会批准逮捕的。

因为现在是逮捕和起诉两件事都归到一个部门来处理,批准逮捕和移送起诉是同一个检察官办理。

如果检察官认为证据上存在瑕疵,今后有可能没办法移交到法院审理,那么他很有可能不会批准逮捕。

如果检察官批准逮捕了,那就说明,他认为这个案件在证据上,即便有问题也不是关键性的问题,不至于影响到后期的法院审理。

4、当然,根据辩证法原理,任何事情都有其两面性,不可能是绝对的。

就拿案件的结果来讲,也并不是说,只要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法院就一定会判刑。

如果真是那样,现实中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冤假错案了,既然有冤假错案的存在,有诸多改判为无罪的案例存在,那就说明,即便批准逮捕了或者已经判刑了,也有改判为无罪的可能。

何况,检察院批准逮捕所依据的证据,还不是最终导致定罪量刑的全部证据,批准逮捕之后,侦查机关仍然要继续调查取证,只有把证据全部收集完毕,才能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再移交给法院审理。

开庭审理时,还要经过控辩双方的质证,才能决定证据能否被采纳,嫌疑人能否被定罪量刑。

从程序上讲,检察院批捕依据的证据,还要经过法院审理、控辩双方质证之后才能被采纳。

希望上述解答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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