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劳动合同丢了怎么办(员工的劳动合同丢了怎么办理)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了,但自己把员工劳动合同书弄丢了,能要到赔偿吗?
谢谢邀请。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愿继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无论合同是否丢失,用人单位都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即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算。合同丢了后用人单位不计较,也没什么;如果用人单位赖帐,就稍微麻烦一点了。若用人单位赖帐建议这样做:1、收集你进用人单位以来的工资发放证据,向劳动仲裁庭申请仲裁。工资通过银行发放的,就用工资卡或到银行打印工资发放清单用来证明你的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加班费、各种补贴等。2、若用人单位不承认你在他单位工作过,你找一些工友证明,加上你的工资发放证据,告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丢失并不影响劳动者维权。
劳动者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只需要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即可,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税务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另外针对题主目前的情况,建议先与企业沟通协商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丢了报工伤怎么办?
如果劳动合同丢失,但需要申报工伤,可以联系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获取相关的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可能包括工作证明、工资单、考勤记录等,以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如果无法提供劳动合同,这些材料也可以作为申报工伤的依据。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公司与员工签完劳动合同但是没给员工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员工和公司各一份,这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如果公司不给员工,那属于公司违约,员工应该与公司领导进行沟通,要求公司按规定发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仍然不是,员工可以直接去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去查处。
怎样到档案馆查遗失的劳动合同?
首先,要有个人首次参加工作的招工手续,这个资料可以到市、区档案馆查找本人的劳动调配书或就业证明存根。
其次,如果工作期间调转过单位,要有每次调转单位的调转手续;无单位调转手续必须出具调转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单或调转后第一个月的工资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如果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必须注明原因,比如辞职、除名、判刑、自动离职或其他原因。第四,要出具本人在最后一个单位工作期间(解除或终止合同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单。
最后,如果原工作单位现已破产或被兼并,需出具破产兼并的相关批文或到原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属工商局查询单位注销时间并出具证明。
劳动合同遗失,可以申请到档案馆个人档案中查找或者补办。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1.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档案补办并备案。
2.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到该职工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以下职工档案要件:工龄确认表、工资验封卡、劳动合同、招工录用手续、下乡知识青年插队落户名册和地点、入伍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军官转业审批报告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存档单位公章方能有效。
3.职工档案要件无法补齐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社会保障基本信息记载的资料为根据,出具证明。
4.职工档案补办,实行劳动保障管理权限属地化认定原则,即经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材料齐全、内容属实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劳动关系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