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费是怎么收费
法律有无明确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定要付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零六条 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百零七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民事赔偿金没有按期给付,该怎么计算利息?从什么时候计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给付民事赔偿金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所以,在被执行迟延履行时,是要计算迟延履行的利息的。利息从迟延履行之日(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起计算。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是否要给利息、给多少利息,法院一般会参考判决书,如果判决书没有写到利息多少,也没有载明利息的计算方式,很多时候就不计算迟延利息了。
附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预期要算利息吗?怎么算?
只要是在判决书确定的日期没有履行确定的金钱义务的,就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如何拿到赔偿金?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的拿到赔偿金的方式如下:
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原告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义务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对此类问题存在疑问,建议您咨询法律相关专业人士,以便于更好的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