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赔偿什么时候付
给老婆(家庭主妇)的生活费,离婚时可以要回来吗?
既然你都说是生活费了,就不能要回来了,作为家庭生活支出,这是你应付的,应该的,哪有离婚了要回生活费的道理。
我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因为我之前从我妈那借了十几万给我前夫做生意,后来一年的时间里他陆陆续续的还我了一些,大概还了有一半。其实也不能说这钱是还我的借款,也可以算做生活费,他在外地做生意,我在家怀孕带孩子。后来上法庭前,我的律师就教我,他给你的那钱你不要说是还你妈妈的借款,可以说是给你的生活费,我认为很有道理,原来还可以这样说。不过怎样说关系都不大了,我们2个儿子,一人带一个,他一次性给我15万,以后互不牵扯,等于谁也没占着谁的便宜,就分道扬镳了,房子存款啥的更是没我一点。
很难,如果女方是家庭主妇,那么生活费很可能仅覆盖日常生活,也就是用于家庭开支,其次,男方工资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男方个人财产,何谈要回来一说。
虽然女方是家庭主妇没工作,但操持家务、为家庭付出的时间和心血也是付出,并不是外出工作赚钱才是付出,不要对做家庭主妇的女性歧视,觉得没有付出,心态要摆正。
给老婆的生活费,离婚时可以要回来吗?
当然可以,既然已经离婚了,那为什么不要回来呢?
但在要回来之前要你要搞搞清楚你一个月给你老婆多少生活费?既然这是生活费,那就是用在了整个的家庭里面,包括你吃饭,用电,用水包括物业等所有的开支!这些难道你没份!
在你提问时,特意强调你爱人是“家庭主妇”。也就是说她没挣钱,你家里所有的收入都是来自你,所以你才想要回给她的生活费,认为那是你的钱!
如果要从法律上讲你应该学学婚姻法。法律有規定,两人结婚后所有的家庭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说白了就是她有权利用你挣的钱的一半!如果从道理上讲你可以要回生活费,但前提是你要按保姆费付给你老婆这么多年的工资,还要算她陪了你这么多年费用。如果有孩子,麻烦将生儿育女的钱也一并算了,就按代育儿师的费用给吧。
一个家庭主妇担任的角色不仅是清洁工、还是保姆、育儿师、护工等多重身份!你以为她一文不值,其实她是在为爱做出牺牲。以自己的人生,换取一个家庭的平安和幸福。如果不幸遇到你这样的人,真是太不值了。所以,你一定要好好算清楚,看你挣的能不能付清给她。
你问的废话,你咋心思提问了呢,她为什么做家庭主妇啊,还不是侍候你家老的小的。
说好听一点就是,家庭主妇,说白了就是免费保姆,你还好意思把生活费要回来,那生活费,没给你家老小,买吃的喝的,取暖费,水费,电费,不是钱啊,你没包括里面吗。
要是人家和你说,你妈肚子疼,养你了,养人家儿媳妇了吗,假如你妈在你家呆五年,什么都干不了,你给人家拿多少钱?
可以,只要满足以下几点。
第一分手之后孩子将不再跟你姓。老死不相往来。
第二。请给予你的妻子这几年的工资。就按市场上的保姆来算吧
第三,请让你妻子带着她结婚时带来的嫁妆。以及家庭装修。
第四,好好掰扯,掰扯你们这些年性生活的次数。
做好以几点你就可以问你要老婆要这几年的生活费了。
家庭主妇离婚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家庭主妇可以获得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的一半,对方在婚姻中有过错的,还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有所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夫妻俩一个主内,一个主外都没闲着,如果过不成想离婚,首先兹结婚以来到现在,家里所有的财产房子、车子、存款、家俱家电等,合计折款有多,应该平均分配,子女抚养问题先解决好,没有纠纷到民政局离婚。家庭主妇是你在家忙,丈夫在外忙,不存在赔偿。
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补偿。家庭主妇全职照顾家庭、不外出工作,对于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为了保证妇女的权益,法律规定,在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形下,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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