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处罚的程序有哪些

法律观点 2025-09-1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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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破坏生态环境处罚条例?
  2. 环境行政处罚法全文2025?
  3. 浙江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4. 环保处罚处理完怎么消记录?

破坏生态环境处罚条例?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监督和保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给予环境行政处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三条【罚教结合】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引导和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四条【维护合法权益】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应当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守相对人的有关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五条【查处分离】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实行调查取证与决定处罚分开、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分离的规定。

第六条【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并综合考虑以下情节:

(一)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及社会影响;

(二)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三)违法行为的具体方式或者手段;

(四)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对象;

(五)当事人是初犯还是再犯;

(六)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效果。

同类违法行为的情节相同或者相似、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相当。

第七条【不予处罚情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八条【回避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近亲属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回避情形。

符合回避条件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

第九条【法条适用规则】当事人的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环境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条款,应当适用效力等级较高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效力等级相同的,可以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

环境行政处罚法全文2025?

1是责令重新按装或使用,环境行政主体或责令未经同意而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污染防治设施,2是责令停止生产或停用,它是环境行政主体对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就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责令停止,3是责令停业或关闭,它是指做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对逾期末完成的限期治理任务的环境行政相对人。

浙江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一、对于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处罚决定。

二、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听证、公告、监测、鉴定、送达等时间不计入期限。

三、《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五条【作出处罚决定的时限】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

四、案件办理过程中听证、公告、监测、鉴定、送达等时间不计入期限。

环保处罚处理完怎么消记录?

环保罚款记录消除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

(1)做出该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认为该决定错误,给与撤回该罚款决定;

(2)申请行政复议,理由是不服该罚款处罚决定,赢的行政复议这一程序,既可取消该罚款;

(3)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让该环保机构证明其行为合法性,当事人赢了诉讼之后,有了判决即可取消罚款;

(4)消除影响,作出保证书,去找做出该决定的机关协商,也可以取消该笔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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